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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股份民事賠償案股民勝訴 賠償金有263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9:48 財華社
財華社深圳新聞中心 據《中國證券報》訊,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榮代理的第二批投資者訴藍田股份民事賠償一案,近日由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藍田股份等四被告賠償40位原告損失2,625,802元人民幣。 此前,武漢中院判處藍田股份等被告賠償陳榮律師代理的第一批79位投資者540余萬元。 此外,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代理的45位投資者訴藍田股份民事賠償訴訟也于近日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據了解,此次訴訟標的金額近230萬元。該案開庭日期目前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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