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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同意6月起樓書須列明銷售單位各部分面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 10:45 財華社
地產建設商會、香港測量師學會、消委會及政府代表,昨就有關新盤銷售面積問題作討論;會后,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新世界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0017-HK)董事兼集團總經理梁志堅表示,大部分討論事項已達成共識,商會將於6月1日起,要求會員實行在樓書及價單內,細列銷售單位各部分面積,包括窗臺、露臺、工作平臺及車位等;而早前建議把室內面積及露天面積分開列出的方案,則暫時未獲采用。 消委會總干事劉燕卿表示,會上討論了銷售面積的表述問題,但未有討論尺價計算方法,細節須待再開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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