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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員會:公司首次招股前平價配售違公平原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 12:15 財華社
目前有不少公司在上市前引入策略投資者,作價一般較招股價低;不過,港交所(0388-HK)上市委員會在06年報告中指出,關注有關優惠條款,認為在某些情況下,有違《上市規則》有關所有證券持有人均受公平對待的原則。 報告指出,上市委員會關注的是公司上市前給予投資者的優惠條款,包括:保證配售價低於招股價,上市后仍有效的認沽權,可在上市獲得原則上批準后才支付款項等條文等。 委員會認為首次招股前的配售活動并無不可,惟若有關優惠條款只提供予首次公開招股前投資者,則在某些情況下有違《上市規則》有關所有持有人均受公平對待的原則,認為應在上市前先取消或修訂有關優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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