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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18個月內獲至少兩項目注資 涉28億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19:00 財華社
恒地(0012-HK)承諾,在陽光房地產上市12個月后及18個月內,將再向基金出售最少2項在本港的寫字樓及零售物業,陽光行政總裁吳兆基表示,有關寫字樓及零售物業項目規模約為陽光估值的30%,涉及金額約27至28億元。 吳兆基續指,由於該基金的分派率為100%,故在上市后12個月或18個月內,再收購物業時,會另取銀行貸款或發行新單位等另行融資,但目前未有具體融資計劃;陽光上市后負債比率維持約41.2%。 陽光上市后,其物業組合包括12項寫字樓及8項零售物業,平均出租率分別為89.%及87.9%,可出租總面積約130萬平方尺;該等物業經評估值約90.9億元;收購價70.6-72.7億元計,較評估值折讓20-22.4%;據獨立測量師估計,陽光旗下的寫字樓及零售物業於2006年中至2009年中將分別錄得累積租金升幅38%及32%。 陽光的投資及投資者關系經理梁國豪表示,截至07年6月底,陽光的寫字樓組合中可出租總面積的29.4%到期;08年度約27.3%到期;09年度之后為32.4%;07年度,零售組合可出租總面積中約25%到期,08年度約37.4%到期,09年以后約29.2%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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