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兄弟被判入獄六年不棄上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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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4日 03:07 第一財經日報 | |||||||||
眾名士求情法官作出有阻嚇力判罰 本報記者 李亞 發自香港 創維數碼(資訊 行情 論壇)(0751.HK)前主席黃宏生、其弟黃培升昨日下午被香港區域法院裁定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等四項罪名成立,法官簡仕勛當庭宣布兩人被判入獄6年。
昨天,香港區域法院7樓22庭被擠得水泄不通,60個座位的旁聽席上座無虛席,走廊上也站得滿滿的。到場的大多數是從深圳趕過來的創維員工,還有不少黃氏兄弟的親戚朋友,記者席也擠滿了來自香港及內地的記者。 可能是意識到已經“無力回天”,辯方律師在上午并沒有向法官提供新的證據,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向法官求情。辯方律師向法官遞交了多封由業內人士提供的求情信。 辯方律師在列舉黃宏生過往的業績時提到,黃宏生一手將創維從一家虧損的小企業壯大為現今的中國家電巨頭,深受企業員工愛戴,而黃宏生經常參加慈善活動,在該案件中不能證明黃宏生有直接的金錢獲益。辯方律師還說,黃宏生為內地和香港經濟發展作出了卓越的貢獻,希望法官能從輕判決。整個陳情過程從上午10點開始,持續一個半小時。 正式宣判在昨日下午公布,盡管簡仕勛稱,不少業內重要人士為他們求情,為此深受感動,但簡仕勛強調案件非常嚴重,涉及金額龐大,對公眾和社會影響較大,盡管黃氏兄弟兩人的行為令人傷感,但由于案件非常嚴重,因此要作出有阻嚇力的判罰。 黃宏生兄弟自始至終一直坐在嫌疑犯席,即使在宣判結果的時間,他們的表情仍十分平靜,審判過程中沒有機會同親戚朋友說話。按照法律程序,如果黃氏兄弟不服判決的話,還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在上周五(7月7日)記者出席該案件的裁決時,黃氏兄弟曾親口向記者表示將“一定提出上訴”。 資料顯示,黃宏生兄弟在2000至2004年間,將創維系公司合計約5100萬港元的款項,假借以顧問費及現金形式,存入他人戶口,再轉入其個人和母親的戶口,兩人在2004年11月被廉政公署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