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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運證券涉操守問題 香港證監會限制其交易業務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9日 21:45 新華網

  新華網香港5月29日電 因涉及公司管理層的操守問題,香港證監會日前向鴻運證券有限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鴻運證券在未經證監會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從事證券交易業務,及處置或買賣其所持有或代其客戶持有的資產,以保障客戶及投資大眾的利益。

  香港證監會29日表示,正繼續調查這宗個案。截至29日上午11時30分,證監會再接獲71宗投資者就鴻運證券的查詢,令總查詢數目增加至超過220宗。據了解,鴻運證券約有4
50名活躍客戶。

  香港證監會5月26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4、205條規定,對鴻運證券有限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

  據證監會披露,鴻運證券呈交的最近一期財務申報表內的速動資金計算表,呈報其備有足夠的速動資金,但證監會在審核時卻發現若干可疑的記項。在證監會與鴻運證券高級管理層進行磋商后,鴻運證券承認其速動資金實際上有2800萬港元的短欠數額。

  證監會對鴻運證券的財政狀況表示強烈的關注。證監會也發現,鴻運證券事實上幾乎全部以其來自以客戶證券抵押品作為保證而取得銀行借款的財政資源來營運業務,因而使其保證金客戶蒙受極高風險。為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證監會有必要發出限制通知書。

  這一事件也引起香港特區政府高度關注。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在評論該事件時表示,鴻運證券事件屬個別事件,涉及公司管理層的操守問題,而并非當局的監管出現問題。政府高度關注鴻運證券公司事件,證監會正積極調查,并已采取措施保障有關客戶和投資者的利益。

  另外,港交所在獲悉事件后,已根據《交易所規則》第704條,于周一開市前暫停鴻運證券與自動對盤及成交系統聯通的權利,直至另行通告為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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