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稱中資在香港上市信息披露最易出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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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4日 08:47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香港三月二十三日電(記者 齊彬)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范鴻齡今天表示,在香港上市的中資機構,最容易在資料披露方面產生問題。 “泛珠三角區域金融服務論壇”今天舉行,范鴻齡受邀以“公司管治——企業國際化必經之路”為題發表演講。范鴻齡一九四八年生于上海,曾參與多項關乎企業管治的公職事務,現所任職的中信泰富亦為中資機構。
范鴻齡表示,中資機構來港上市,對適應本地監管沒有多大問題,在某些方面,內地的要求比香港更高,比如內地要求董事會不低于三分之一為獨立董事,而香港只要求至少三名。又比如內地已規定季度公布業績,而香港仍接受半年結。 范鴻齡表示,由于中資機構母公司及子公司營運往往在內地,在收集資料方面很容易出現偏差或遺漏,以至錯過了披露期限。他以中信泰富多年來的實踐建議,上市公司必須有一個核心的專業班子,包括公司秘書、律師及會計師。并設立一個警報中心,嚴格規定一切涉及上市披露規則的行為必須立即上報,由公司高層統領。“只要資料齊全,按規定申報是輕而易舉的事”。 他也表示,香港的上市公司管治,必須遵守證監會及聯交所的規定,主要包括資料披露、管理要求以及須交由小股東批準的事項等。范鴻齡認為,目前香港的公司管治水平適中,既不太嚴,也不太松。他也指出,對于希望國際化的企業來說,提高公司管治水平是必須的。 他并列出三點理由,包括:隨著公司業務及規模不斷開展,人員越來越多,沒有良好的管治水平,公司很容易出亂子;整體而言,機構投資者對管治水平較高的市場愿意付出較高的市盈率購買股票,他們在選擇長期投資對象時,也會考慮該市場的監管水平及該公司本身的管治水平;第三,如果公司欲發展成跨國企業,其管治水平更須與國際標準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