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通過2007年赴港上市計劃 可能自己承銷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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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7日 07:52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錢昊旻 齊軼 北京報道 以承銷中國企業海外上市而出名的中國國際金融公司,這次要把自己也給“推銷”出去。日前,有境外媒體報道稱,中金公司將赴香港上市,成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國證券公司。
中金公司人士昨天向本報記者證實,早在今年初,公司董事會就已經通過了2007年香港上市的計劃。據稱,享受豐厚承銷費用的主承銷商角色,也可能由中金公司自已擔任。 去年9月,在中金公司慶祝成立10周年的記者招待會上,中金公司董事長汪建熙表示正考慮增資擴股以滿足下一步的發展需要。當時考慮的方式是首先由現有股東增資,如果數量不夠,再引入外部股東。 在同一場合,汪建熙還表示,發行上市、成為公眾公司是中金公司未來發展的目標之一,但“目前還不具備這方面的條件,因此也沒有時間表”。但時隔不過三、四個月,赴香港上市便成為董事會的共識。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隨著我國金融業的不斷開放,海外大投行進入我國證券市場已勢不可擋。同時,國內部分優質券商不斷擴張的勢頭,也在各個業務領域沖擊中金原來的“強勢”地位。面對不斷出現的創新業務以及成為做市商,任何一家券商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此,昔日“高高在上”的中金公司通過公開上市來支撐其高速發展,也在情理之中。不過,在部分監管部門的人士看來,“對中金而言,它并不缺資本金”。中金公司海外上市的另一個重要考慮,可能是為了更便利地推動其管理層持股計劃。 對于中金公司自己擔任主承銷商的做法,中金人士這樣解釋:此事有先例可循。國際著名投行高盛1998年在紐交所上市時,就是自己充當自己的主承銷商。 不過,國內一家券商高層對此表示驚訝,指出國內還沒有公司給自己作承銷商的先例,并質疑該操作方式是否違背《證券法》。目前在國內A股市場上市的中信證券,其主承銷商為廣發證券。但法律專家指出,《證券法》并沒有明文禁止券商成為自己公開上市的承銷商。 有熟悉香港聯交所規則的海外投行人士說,如果中金在香港上市,自己擔當主承銷商沒有問題。還有市場人士聯想到去年交通銀行在香港上市時,選擇其股東匯豐銀行作為聯合主承銷商之一,認為持有中金公司34.3%股份的摩根士丹利極有可能會在中金的承銷團中現身。 中金公司可謂國內券業的“大佬”。作為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的投資銀行,特殊時期的特殊產物,中金公司的誕生,“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之優勢”。 按目前的持股比例,中金公司5家股東依次為: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此前為中國建設銀行)43.35%、摩根士丹利國際公司34.3%、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7.65%、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7.35%、名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7.35%。目前資本金為1.25億美元。雖然中國證監會有規定合資投行外方不能超過33%,但中金公司成了一個特例,摩根士丹利占股比例超過了這一限制,整個外方比例超過50%。成立伊始,中金公司所確立的發展目標便是“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世界級投資銀行,為中國金融投資業的發展樹立一個樣板”,主要職責是“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體制改革、戰略重組和海外融資等提供多種服務”。 如果此次中金公司在香港公開發行上市的計劃順利實現的話,這又將開辟國內證券行業的一個先河。但是,對于中金這樣的優質券商去境外上市,而不是選擇國內市場,不少業內專家表示感到遺憾。他們認為,像中金公司這樣的優質企業去境外上市,于境內投資者、于股市發展、于國家金融戰略也有不利的一面。因為,一方面由于香港市場不能對境內投資者開放,境內投資者無法分享其高速成長的成果。另一方面,這些優質企業流向境外,從某種意義上講,降低了我國境內股市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 對于2007年這一時間表,監管部門一些人士也感到驚訝,覺得不會這么快。中金公司香港之行是否順利,市場各方正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