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后不能離港,案件押后到下個月再審
新華社香港1月20日電 (記者 蘇曉 黃海) 香港著名珠寶商謝瑞麟等5名人士2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押后到下個月再審,5名被告獲準保釋候審。
香港廉政公署19日落案起訴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TSL)前主席謝瑞麟、TSL主席
謝達峰、TSL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TSL副主席及行政總裁彼得·威爾登堡和泰通旅業有限公司董事威瓦·皮拉爾巴等5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向旅行社職員提供不當利益,及向特區政府詐騙利得稅。
法官20日宣布,將案件押后到2月24日再審。謝瑞麟、謝達峰各獲準以20萬港元保釋,而鐘婉玲、威爾登堡和皮拉爾巴3人則獲準以2萬至10萬港元保釋候審。法庭準許5名被告在下月20日前可以自由出入境,但在20日后不能離開香港。
廉政公署在去年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上述被告。5人共被控4項罪名,包括3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不當利益和1項串謀行騙特區政府。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謝瑞麟涉嫌于1996年2月至8月期間,串謀他人向安排旅行團光顧TSL陳列室的旅行社職員提供傭金。另一項控罪指,謝瑞麟和皮拉爾巴涉嫌于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期間,與另外1人串謀,意圖騙取特區政府的利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