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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匯持股逾5%須披露 新制度將在1個月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7日 09:16 財華社

  領匯應證監會要求,調低持股披露界線水平,持有基金單位已發行額5%或以上即要申報,與上市公司及其他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看齊。

  在新制度下,持有領匯超過已發行額5%的投資者須通知領匯管理人,同時要向聯交所提交權益披露通知,但有關資料只刊登在聯交所網頁內,不會在領匯網站刊載;新制度將在1個月后、即2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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