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研究顯示香港55%衍生權證到期成廢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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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2日 11:46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 黃立鋒 深圳報道 香港證監會最新的研究報告顯示,從2002年1月后發行到2005年8月底前到期的衍生權證中,只有45%的衍生權證在到期時處于價內,其余的55%在到期時均變成廢紙一張。報告同時顯示,權證在到期時處于價內還是價外的比例與股票市場表現有關,而個股的權證到期時處于價內還是價外同樣也與相關股票的市場表現相關。
報告最后認為,衍生權證的投資利潤,未必與到期時權證處于價內還是價外有關,投資者如果能夠以高于買入價賣出,便可以獲利。 61.8%認沽證成為廢紙 權證所謂價內和價外是針對其發行價而言。就認購證而言,若行使價低于市場價,即是價內,否則便是價外。而就認沽證而言,若行使價高于市場價,即是價內,否則便是價外。到期結算時,對于價內的權證,發行人應以現金向持有人支付相當于行使價和結算價之間的差額。 根據香港證監會《到期時處于價內及價外的衍生權證的比例》的研究報告,2002年1月以來發行到2005年8月底前到期的衍生權證共有2538只,其中針對個別普通股和恒生指數發行的權證共有2054只,其中1551只為認購證,503只為認沽證。 研究顯示,整體2054只權證中,到期時只有917只處于價內,占44.6%,其余1137只均處于價外,占55.4%。這一結果也就是說,55.4%的權證在到期日變成了廢紙。 按照認購證和認沽證的類別來看,1551只認購證中有46.7%到期時處于價內,53.3%處于價外;而503只認沽證中,只有38.2%到期時處于價內,其余的61.8%到期時均處于價外。 到期表現似與股市表現相關 在香港證監會研究的權證中有85%在發行后6到9個月內到期,該研究報告將權證到期時處于價內、價外的比例與對應6到9個月港股市場(以恒生指數為基準)的表現進行對照,發現這一比例似乎與市場表現相關。 具體而言,1551只認購證與恒生指數在過去6個月的回報的相關系數為0.93,而與恒生指數過去9個月回報的相關系數為0.84。因為報告認為,如果其他因素不變,那么市場表現越好,認購證就越有可能在到期時處于價內。 而就503只認沽證而言,與恒生指數在過去6個月的回報的相關系數為-0.83,而與恒生指數過去9個月回報的相關系數為-0.73。因為報告認為,如果其他因素不變,那么市場表現越好,認沽證就越有可能在到期時處于價外。 至于針對個股發行的權證,該研究報告選取了5只最常發行權證的股票進行研究,包括匯豐、中移動、長江實業、和記黃埔和新鴻基地產。結果顯示,到期時處于價內的認購證比例似乎與相關股票在過去6到9個月的回報正相關,而到期時處于價內的認沽證的比例似乎與相關股票在過去6到9個月的回報負相關。 利潤不受到期時價內價外比例影響 報告在最后一部分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衍生權證的投資利潤,未必一定與到期時處于價內/價外的比例有關。如同一般的股票買賣,投資者如果能夠以高于最初購入價的價格出售權證,便會獲利,反之則會虧本! 實際上,如果投資者持有權證直至到期,那么只有當結算價高于購入價時才會獲利,因此,到期時處于價內的權證未必能為持有者帶來利潤。很有可能出現有些權證在有效期內一直處于價外,但到期時卻是價內;相反情況也有可能出現。 至于能否獲利,報告指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購置及賣出的時間及價格,即使權證處于價外,只要投資者能在到期前以較買入價高的價位賣出,便可獲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