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7月15日香港證監會[微博]勒令漢能薄膜發電即時停牌后,7月16日晚間該公司發布公告,擬向香港證監會董事會發出申述,取消其停牌指令,如有必要還會尋求司法途徑,反對證監會的決定。
就在7月15日香港證監會勒令漢能薄膜發電(00566.HK,下稱“漢能”)即時停牌后,7月16日晚間該公司發布公告,擬向香港證監會董事會發出申述,取消其停牌指令,如有必要還會尋求司法途徑,反對證監會的決定。有分析人士認為,漢能這樣公開叫板,未來復牌的機會更加渺茫,而消息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稱,漢能股票的場外價格已跌至1.2港元/股。
漢能公開證監會關注內容
根據漢能的公告,6月9日香港證監會發出函件,對漢能的兩個問題表示關注:第一,漢能在財政上依賴母公司漢能控股及其聯屬公司,并關注漢能的持續經營能力;第二,關于公司能否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規定,向市場提供最新消息。
漢能方面認為,香港證監會要求提交的文件中,包括了母公司漢能控股在2011年至2014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及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李河君本人的重大未償還貸款詳細情況,這些都屬于漢能控制范圍之外的文件,是非公開的財務資料,涉及漢能控股及漢能聯屬公司的內部事務、李河君的個人事務。(漢能)對他們沒有控制權,不可能強制他們提供有關文件或資料。
公告稱,在收到香港證監會查詢后,漢能確實沒有向證監會提供涉及母公司和李河君的非公開資料,但已向香港證監會提供了一些由漢能獨立非執行董事搜集的相關資料,并提出其他方法回應證監會的關注事項。
其他的方法包括,漢能向證監會建議,未來會進行大型重組,以大幅削減或終止漢能與母公司(及其聯屬公司)的持續關聯交易。此外,漢能還建議,未來將加強公司的現金狀況,使公司可繼續拓展及發展其與獨立第三方進行的業務。“這些已提交的資料足以解釋香港證監會對其持續經營能力以及能否向市場妥善提供最新消息的關注。”漢能在公告中聲稱。
但香港證監會仍舊依據證券市場規則第8(1)條指令要求公司停牌,主要是因為漢能沒有提供那部分文件。“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公司擬向證監會董事會發出申述,取消停牌指令,并希望盡快復牌。如有必要,公司擬尋求司法途徑,對證監會的決定提出反對。”漢能在公告中說道。
多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漢能嘗試向證監會爭取于近期復牌,但并沒有通過香港證監會這一關,因為后者希望對方提供漢能控股方面的財務報表。但漢能并沒有按照香港證監會的要求完整實施。而7月16日晚間漢能所發的公告內容中證實了上述說法。
首次披露停牌原因
在7月16日的晚間公告中,漢能還首次對外公開回應了自己停牌多日的主要原因。
漢能公告稱,2015年5月20日,因股價大幅波動,它要求其股票短暫停牌。漢能當時相信,價格大幅波動的原因是基于其中一家設備購買方可能不會執行原來所確定的、有關BIPV生產設備的銷售合同所致。因此,漢能已分別向相關設備購買方對這批銷售合同的狀況進行查詢。而現在,漢能公司已收到了新華聯和內蒙滿世等兩家設備購買方的書面確認,表明各自會進行相關銷售合同,但未收到寶塔設備購買方確認的銷售合同。
有市場人士判斷,漢能所提及的上述銷售合同,可能與3月30日該公司宣布的一攬子巨資合同有關。當時漢能稱,已與寶塔石化和內蒙古滿世投資集團等兩家機構分別簽訂了銷售和服務協議,未來將可為公司帶來總計19.8億美元的第三方收入訂單總額。漢能會對兩大客戶提供相應的設備,并幫助客戶們分別建成總產能為1200兆瓦、600兆瓦的BIPV業務生產線,訂單額各為13.2億美元、6.6億美元。同時,漢能還會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本報曾報道稱,一筆價值5.85億美元、買賣雙方分別為漢能控股(漢能母公司)和漢能子公司的協議,也在6月15日取消。今年5月4日,漢能的全資子公司福建鉑陽精工設備有限公司(下稱“福建鉑陽”)與漢能控股訂立了設備銷售協議。據此,漢能控股同意購買福建鉑陽6套、總產能為900兆瓦的薄膜太陽能電池BIPV組件封裝線相關設備,總價為1.755億美元。同時,福建鉑陽還會為漢能控股現有的部分硅基薄膜太陽能組件生產線提供升級改造技術服務,使其具備生產硅基薄膜BIPV電池組件的能力,作價為4.095億美元。不過,漢能6月15日宣布取消這份涉及5.85億美元的合約。
證監會曾贏類似官司
以往,也曾有相關機構、公司拒絕香港證監會所提出的要求。其中一例便是震驚內地及香港市場的證監會起訴安永事件。
2012年8月,香港證監會決定以民事訴訟方式起訴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原因是其拒絕香港證監會的要求,不愿提供內地企業標準水務申請上市時的審計工作報告底稿。安永當時解釋稱,之所以不交出底稿,是因為其沒有該等記錄,并委聘其內地合營伙伴安永華明執行,相關記錄也由安永華明在內地持有。安永當時也聲稱,礙于中國法律的限制,無法交出有關文件。該官司一直持續到了2014年5月底才有結果,最終香港高等法院做出裁決,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必須交出內地企業標準水務的審計文件底稿。香港證監會也表示,任何申請在港上市的私人公司,其會計及審計工作底稿必須直接交予證監會,或根據常設合作安排經內地相關部門交出,這樣的安排尤其適用于證監會就懷疑失當行為進行調查。
除此之外,漢能還在16日的公告中重申,其公司的業務及運作正常。而過去和現在,“香港證監會都沒有對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提出任何過失或不正當行為的指控,不過由于公司股票持續停牌,已經有公司客戶、供應商及雇員提出查詢并不予合作。”漢能指出。
而就在香港證監會勒令漢能停牌的7月16日,富時以“預料漢能將繼續停牌,復牌時間不明朗”為由,決定自7月20日起,在富時中國A50指數、香港指數及H股指數中剔除漢能。
盡管漢能在5月已經停牌,但場外交易并不受影響,有消息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稱,場外交易價跌至1.2港元/股,比停牌時的股價3.91港元折讓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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