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灘地王案開庭不到一個星期,庭外已經“硝煙彌漫”。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微博]和復星集團掌門人郭廣昌互揭內幕,在優先認購權、母協議及5億元補償金等焦點問題上,展開了“車輪舌戰”。
目前該案已進入調解階段。盡管潘石屹表示“盡最大努力去和解”,但業內人士認為,雙方的矛盾步步升級,該案正在向越來越復雜的方向演變,和解的可能性很小。
5億元還是價值觀?
潘石屹和郭廣昌爭論的一個焦點是,雙方對簿公堂,到底是因為5億元“過路費”,還是價值觀不同?
在外灘地王項目啟動后,上海證大和綠城因資金緊張,均萌生了全身而退的想法。實際上,在證大打算退出,復星和SOHO中國雙方均準備接盤的伊始,分歧已經產生。
日前,復星集團在接受包括本報在內的媒體采訪時,出示了一份長達一萬多字的書面材料。復星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當證大邀郭廣昌入股時,復星并沒有成為大股東或接盤的打算,但之后復星在項目上費了很多精力,投資數額也在不斷增加,郭廣昌的想法也發生了變化。
復星2011年在該項目上的投資金額已近51億元。“當郭廣昌得知證大要退出的消息后,就暗下決心,如果不能成為控股股東,那就拿下項目剩余的全部股份。”復星相關人士說。
而此前潘石屹在微博上稱,SOHO中國之所以繞開復星,從證大和綠城手中收購股權,是因為復星向他索要5億元賠償。郭廣昌則公開表示,5億元補償是潘石屹首先提出來的。
“郭廣昌說潘石屹自己提出給復星‘5億元補償’,我瘋了?我們買的是證大和綠城的東西,憑什么付給你5億元呢?”潘石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復星方面回應稱,問題的癥結不在于5億元補償金。雙方的分歧在于,對項目的定位和開發理念,以及在整個過程中雙方所顯現出來的價值觀和行事風格完全不同。“郭總認為應該首先談怎么合作,規則明確后再合作。而潘總則堅持首先收購,收購完之后再談合作方案。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做事方法。”
復星相關人士進一步表示:“100多億的項目,證大打算退出時,我們已經投資了50多億,不可能為了5億元而終止合作。”
“到現在為止,復星投的現金、股本金和項目的貸款共60個億,我們投入了40億。”潘石屹反駁,“如果付了5億元,雙方的價值觀就一樣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復星和SOHO中國的隔空交鋒充滿了火藥味。“雙方可能會有一場持久戰。”
是否存在母協議?
雙方爭論的另一個焦點,集中到優先收購權上。
復星方面向記者透露,在入股外灘項目之前,復星與證大曾簽訂過頂層約束協議。“郭廣昌先生與上海證大董事長戴志康[微博]先生曾簽訂過頂層協議。”
“這個母協議是根本不存在的,復星你能拿出母協議讓大家看看嗎?”潘石屹在12月2日的微博中表示,復星與證大、綠城談了9個月而沒有成交,是因為復星當時沒有錢。“復星去年年底借債538億元,負債率達116.6%。”潘石屹稱。
復星方面則回應:“公司已經向法院提交了該協議的相關證據。”
“這份協議對合資公司股東合同權利義務轉讓有明確限制,約定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在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郭廣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對于復星所指的頂層協議,戴志康在微博中透露了母協議的部分內容。“母協議的精神:因證大取得了復星最想要的項目,因此雙方約定平等操作這個項目(綠城的股份全權委托證大管理,本質上就是50對50),證大負責操盤,復星負責政府關系和資金。”
上海一家房產機構高層指出,問題的關鍵之處在于,證大和SOHO中國是否按照相關約定,確實秉承著優先收購的原則向復星首先提出正式的收購詢價,并有相關的證據證明的確走過這個程序。
“法律約定不可能保障每一次交易的結果都公平,但從程序上要盡量保證交易能公平、公正。因此,大家需要了解交易的過程究竟是怎樣的。”上述房產機構高層說。
對于復星和SOHO中國競買外灘項目剩余股權,潘石屹并沒有講述詳細的交易過程。但在12月2日的微博上,他對復星為何接洽了近9個月而沒有交易成功提出了質疑。
“從2011年3月復星就與證大和綠城接洽收購的事情,為什么一直到2011年12月,在長達9個月的時間里都沒有成交?”潘石屹認為,一個正常的交易,是花不了這么長時間的。而SOHO中國和證大及綠城的交易,卻在一個半月內就成交了。
對此,復星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在競買股權過程中,潘石屹曾報過40億、50億元的口頭價,但SOHO中國一直沒有向證大發出正式的詢價函。
據消息人士透露,證大給復星最后開的價是42.5億元,但這并非SOHO中國談妥的收購條件。“就在復星評估42.5億元的時候,去年12月份SOHO中國宣布以40億元的價格收購了另外50%股份。”上述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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