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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郭榮村 發自廣州
經過昨日(7月12日)一天的談判,雷士照明先后召開的公司內部會議以及經銷商會議依然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
雷士照明經銷商及員工等與資方代表賽富閻焱(微博)及施耐德的矛盾進一步激化。雷士照明員工表示從7月13日起將開始停工,直到董事會給予答復為止。員工及經銷商的訴求主要包括改組董事會,讓吳長江(微博)盡快回歸并讓施耐德退出雷士,希望爭取更多員工期權等。
據了解,雷士照明經銷商、員工與董事會的閉門會議結束后,經銷商、供應商、管理層各向董事會遞交了一份訴求書,同時向政府部門遞交了一份請愿書。
賽富創始合伙人、雷士現任董事長閻焱在現場承諾,8月1日前會給予回復。
拂曉的微博“反擊戰”
從昨日(7月12日)凌晨開始,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在微博上連發5條消息,使用多個感嘆號表達自己的不平。
同時,雷士照明的經銷商、吳長江舊部開始向資本代表方逼宮。昨天上午,雷士照明先后召開公司的內部會議以及經銷商會議,員工以停工為條件,要求吳長江回歸,施耐德退出。
在外界看來,閻焱在公開接受采訪時指責吳長江似乎是此事件的導火索。在專訪中,閻焱提出,吳長江如果要回歸,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跟股東和董事會解釋清楚被調查事件;第二,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第三,必須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
閻焱在接受采訪時還稱,希望吳長江按規則做事,這點很重要。隨后,閻焱在自己的認證微博中轉載了這篇專訪報道,并加上了自己的評論。他在評論中稱,中國民營企業做不大的原因,與企業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關系極大。他還暗指吳長江此前只是“草莽英雄”,吸取這次教訓后才能走向成熟、自律。
這似乎徹底激怒了吳長江。從7月12日凌晨開始,吳長江在微博上開始了反擊——“這兩天有許多媒體都報道轉載了閻焱先生允許我回雷士的三個條件。其實明眼人都知道他在批評我、攻擊我。第一說我對董事會隱瞞了真相;第二說我有不當關聯交易;第三說我不尊重董事會。”“這三條罪證夠大了,但我決不接受!”吳長江在該微博中這樣寫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是他繼7月7日發了一條關于“忍”的微博后又一次更新。7日的微博寫道:“一大師告之:‘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吃苦消苦,受難免難。’豁然開朗。”
吳長江在微博中說,不該同意過多不懂行業、沒經驗的人進入董事會,外行領導內行一定出問題。記者注意到,在昨天的員工和經銷商訴求中,同樣有這一條:不能讓外行領導內行。
看得出吳長江感覺很委屈,他表示,閻焱極力反對他去見媒體,結果閻焱自己去見媒體了,“還寫了貶低中國企業家的微博,如果我不出來說幾句,大家就永遠不知道事件的真相了。”
戰火一觸即發。不出所料,昨天一大早,雷士照明的經銷商和員工就在重慶與閻焱等資本方展開談判。有人高呼“要么讓吳總(吳長江)回來,要么收貨!”
為何閻焱等資本方對吳長江心存芥蒂呢?高工LED研究院院長張小飛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吳長江家族同雷士照明有著大量的關聯交易或是主要原因,在其他股東看來,吳長江等于里外賺錢,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在報道中也指出,雷士照明被吳長江家族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關聯交易頻繁,吳長江岳父、岳母所持股份的公司,一直租賃雷士照明的商標、使用雷士照明的銷售渠道。
行業觀察人士彭雄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雙方談不攏,存在根本利益或者說是立場沖突時,走向決裂是一種必然。吳長江作為創始人,讓其離開一手創辦的雷士照明,這從情感上肯定難以割舍,而且吳本人目前也是雷士照明的最大單一股東,擁有整個雷士照明系統的支撐。“從施耐德方面來看,要想全面控制雷士照明,把吳長江踢出局是其中最為關鍵的一步。”
7年后故伎重施?
事實上,員工和經銷商向管理層施壓,進而推動吳長江回歸早有先例。
2005年底,吳長江擔任雷士照明的總經理,準備在各個省建立運營中心,加強對經銷商的管理,但這一建議遭到作為高中同學的另兩位創業伙伴一致反對。最終矛盾不可調和,吳長江氣憤地離開了公司。
但僅僅過了一個多星期,雷士照明的眾多經銷商就坐不住了,他們集聚在當時雷士照明的總部惠州,要求吳長江重新回來做總經理。在這種壓力之下,最終另外兩位合伙人無奈地退出了。
7年之后,類似的事情似乎又開始重演。有分析認為,或許正是7年前的成功經驗,讓雷士照明的員工和經銷商再次采取了這一“奪權”方式。
彭雄江表示,從此事件目前的發展來看,員工力挺吳長江應該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自發行為。彭雄江分析說,除了個人情感因素,員工還普遍有一種對企業未來前景的擔心。那就是在施耐德改組董事會后,這種外行領導內行的格局很有可能導致雷士照明從此開始走下坡路,并斷送企業未來的前途。
不過,萬事因果相生,也正是2005年底兩位創業伙伴的離職,才為今天的事件埋下隱患。據了解,當時兩位創業者離開的條件是雷士照明需向他們各自支付8000萬元,吳長江需要在一個月內支付每人5000萬,共1億元資金,其余在半年內付清。當時雷士照明的銷售規模有10多億元,還完上億資金后,公司賬上的資金只剩下幾十萬元,資金鏈馬上就要斷裂。
為了籌到錢,吳長江四處奔波,最終在一個中間人的撮合下,2006年8月吳長江獲得軟銀賽富2200萬美元投資。
如今,軟銀賽富等資本方卻成了吳長江重返公司最大的阻力之一。張小飛分析說,用這種方式逼迫資本代表方就范并非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吳長江作為大股東,完全可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過投票的方式去決定去留,而不是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去進行。
“無論是誰,特別是香港上市公司,雙方一定要按游戲規則來玩,你們都是股東,在網上相互指責,對雷士的品牌是一種傷害。任何的草莽行為也會做出不好的榜樣,因為當年那些民營企業家‘打天下’打下來后,總認為天下是我打下來的,這輩子就該歸我,我不這樣認為,公司就是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張小飛說。
彭雄江猜測,從目前的事態分析,此事件的未來發展走勢將很可能與當初“國美之爭”結局類似,雙方在爭論的過程中不斷妥協、利益均衡,事件的最終可能是吳長江重掌雷士照明,以施耐德、賽富為代表的外資從管理層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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