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道,東大照明(08229)主席朱展東等5人,涉嫌夸大海外業績,令公司獲聯交所批準于02年在創業板上市,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名,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5名被告包括東大主席朱展東、其弟兼東大執行董事朱植杞、銷售經理莫林芳、會計員朱碧鶯及前執行董事鄒秀芳。
5被告 涉洗黑錢等21控罪
他們被控串謀詐騙、作虛假陳述,以及處理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洗黑錢)等合共21項控罪。
控罪指,朱展東兄弟與莫林芳涉于01年11月至02年7月期間,訛稱曾向一歐洲客戶出售產品,以及夸大公司營業額,以串謀詐騙聯交所及證監會批準東大在創業板上市;并在東大上市后,由02年至04年期間的業績報告上作虛假陳述。此外在03年8月至04年期間,夸大營業額和銷售數字,以串謀詐騙證監會和聯交所。
控方指東大于02年創業板上市,但至04年擬申請往主板上市時,始被揭發夸大業績。
朱植杞及朱碧鶯亦各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名,涉及金額1.14億元。控方于開案陳詞指出,有關黑錢由兩名被告處理,之后由其他方法取回,當中涉及海外買家為虛構,其中2,000萬元營業額亦為虛假。
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