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謝曉萍 發自北京
國美電器前董事局主席陳曉遭到國美電器(00493,HK)起訴。昨日(6月21日),國美電器宣布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就合同違約行為對陳曉提起訴訟,目前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事情源于一個多月前。5月10日,某媒體發表《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國美電器認為,陳曉向該媒體發表的對國美不真實或誤導的言論令該報道對公司的聲譽、經營活動等造成損失,國美稱陳曉違反了離職時與國美簽訂的協議。
昨日,陳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已經從媒體上看到了國美起訴一事,目前正在咨詢相關的法律顧問商討應對措施。
據國美董事會授權負責本次訴訟的執行董事鄒曉春透露,陳曉在離職時與國美電器簽署了一份協議,明確寫明陳曉在離職時向國美作出的各項承諾。不過,鄒曉春委婉拒絕透露協議的相關內容。
鄒曉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不論陳曉發表言論的場合是什么,我們認為陳曉已違反離職時與國美簽訂的協議約定。在明知對方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仍發布對國美的不實言論,嚴重違反了協議約定,其發表的對國美不真實或誤導的言論對公司的商譽和經營活動等造成了不良影響及經濟損失。”
“我們現在提出的訴訟請求是陳曉違背了協議約定,對于陳曉言論對國美造成的名譽損害等或將進一步通過相關的法律程序解決。”鄒曉春說。
陳曉:還不知道具體情況
知情人士透露,一般來說,公司高管離職時會簽訂相關協議,雙方在對相關事項上做出義務上的承諾,這屬于企業的常規做法。
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問及上述協議的具體內容時,陳曉表示,現在還不知道具體的情況,需要咨詢相關的法律顧問。
背景資料
◎2011年3月10日
陳曉辭去國美董事局主席一職。
◎2011年5月10日
某財經媒體根據陳曉表述發表《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一文。
◎2011年5月11日
國美電器表示,“文章中表述的觀點不代表本公司的意志。本公司不認同文章中所列觀點和意見。本公司不會容忍陳先生在文章中所顯示的行為以及任何其他關于本公司不真實或誤導的新聞報導,并會采取適當手段保護本公司的權益。本公司明確保留涉及文章的所有權利。”
◎2011年6月21日
國美電器宣布已于日前對陳曉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