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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煒
黃光裕事件被媒體披露后,傳言的版本越來越多。截至11月26日下午5點,國美電器仍未進一步公告說明,只是在24日公告表示正在核實。對于如此明顯的信息披露缺失,上海法律專家指出,國美電器未及時公布黃光裕信息,涉嫌構成對股東的欺詐行為。
11月23日下午陸續有媒體通過網絡報道稱,黃光裕被警方拘查,具體原因不詳。24日,在港上市的國美電器停牌;與該事件有牽連的中關村、ST金泰兩家A股上市公司也停牌。當日,國美電器的一則公告稱,“本公司尚未能確定報章報道所載資料之準確性”,“現正就核實有關報道指稱作出必要查詢,如有進一步有關報道指稱之確切消息,將另行作出公告”。25日、26日開盤前,國美電器皆沒有再發布新的公告,三家上市公司只能繼續停牌。
黃光裕究竟有沒有被警方帶走調查?投資者所能獲得的消息,均來自于媒體報道。國美電器24日有一則與供貨商關系穩定的聲明,發給了各大媒體。有消息稱,國美電器內部緊急下發一份《致國美全體同仁書》,以穩定軍心。
一家上市公司如此進行信息披露,是不應該的。投資者等待的確切消息,是上市公司正式的公告,而不是說法各異的媒體報道。雖然黃光裕事件較為敏感,被調查的原因可能尚未有適合公布的定性說法,但對于黃光裕有沒有被帶走調查,國美電器怎么能長達三個交易日失語?公司對大老板的下落都難以給出答案,如何讓投資者信任?上海市躍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杜躍平26日指出,國美電器的這種行為屬于怠于行動和不作為。
據法律界人士介紹,搞清楚黃光裕是否被拘,不是一件難事。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流竄作案的嫌疑人不交代真實姓名導致暫時無法聯系其家人或者共同犯罪的同案兩種特殊情況之外,嫌疑人一旦被拘留后,辦案機關須在24小時內通知到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顯然,國美電器可以通過公安部門或黃光裕家屬予以證實。
對國美電器來說,黃光裕事件是一個危機事件,考驗其危機公關的能力。國美發言人何陽青24日表示,“黃光裕是國美的發起者和大股東,但不是國美的全部”。可在外界看來,國美電器的危機公關顯得蒼白無力。連媒體追問、股東關心的黃光裕的下落都不能在第一時間給出答案,又怎么將國美電器與黃光裕事件“切割”?從新浪網的調查來看,該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國美電器的商譽。截至26日下午5點,約有4.9萬人次參與調查,其中,53%的網民對國美電器的品牌信譽因此產生“懷疑”,持“信任”和“沒什么影響”觀點的分別約占29%、18%。
黃光裕事件不是小事,還與一大批企業有著密切關系。國美電器作為家電連鎖巨頭,涉及到大量供應商及銀行的利益。看到各種傳聞,相關各方的神經肯定高度緊張。有銀行已經表示,“風險管理部門肯定會考慮合作風險,所有銀行都會關注事態進展”。另據國美電器半年報顯示,截止6月30日,該公司在中資銀行未經審計的一年內到期的借款為2億元;未經審計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規模為143.02億元。
對國美電器來說,確保公司正常運轉,需要防止與降低合作方的過度敏感。當務之急,是避免把事態擴大化,迅速控制該事件的負面影響。否則,將影響到國美電器自身及合作方的利益,影響到股東的利益,影響到幾十萬員工的利益。在當前金融危機侵襲之際,確保國美電器的正常運轉顯得尤為重要。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是國美電器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是化解危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