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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告比亞迪不正當競爭撤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01:57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辛苑薇) 昨天,記者從比亞迪獲悉,富士康下屬子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與鴻準精密模具告比亞迪不正當競爭一案撤訴。 據悉,該案自2005年1月6日首次提起訴訟以來,已逾時3年。當時原告的訴訟請求為,要求法院認定比亞迪以不正當手段挖角人力和獲取原告生產技術信息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判令比亞迪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同時將鴻富錦精密工業增為原告。深圳市中院于2007年4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的理由是:原告在本案中指控被告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其技術信息,既沒有證據證明技術信息的具體內容,又沒有舉證證明被告獲取了什么技術信息,不能說明有關技術信息屬于我國法律保護的內容。同時,勞動者有自由選擇職業和工作單位的權利,人員在同行業企業之間合法流動是勞動力(人才)市場的正常現象,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并沒有禁止這種人員流動,也沒有將同行企業中聘請人員規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后,富士康下屬公司不服該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目前,富士康下屬公司已經撤訴,法院也做出判決: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雙方按原判決執行。(更多精彩新聞 請訪問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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