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報道,中國證監會昨日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基礎上,企業可直接向證監會提出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請,而毋須按現行規定,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前首先要獲得地方政府批準。意味著對境內企業赴海外上市不再設立門坎。
新的監管指引亦取消對申請公司規模和盈利狀況,以及集資金額的要求。證監會指,此舉為簡化股份公司境外上市申報及審核程序,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并紓緩內地上市申請積壓的情況。據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信息,目前已提交申請等待在滬深兩市IPO的企業已達831家,業內估計募資總額超過5,000億元人民幣。
公司規模盈利集資額不設限
按證監會1999年7月發布的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現時申請在境外上市的內地公司必須擁有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凈資產;每年凈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并有增長潛力;境外上市集資目標不少于5,000萬美元。將于1月1日實行的新規,取消了上述三個要求。
分析員:內企港上市料增加
第一上海證券首席市場策略員葉尚志對媒體表示,內地A股今年表現較歐美股市遜色,部分原因是內地上市公司數量增加,擴容壓力加大。相信放寬內地企業到境外上市的新措施,可以紓緩大量公司等候上市的情況,有助A股表現。對于此舉或可能令內地來港上市增加,葉尚志認為,持續有資金流入本港,令本港股市有能力承擔內地上市公司短時間內增多。
上海證券報引述分析人士指出,中證監新規的出臺,將為境內中小企業赴境外上市提供更多便利,有利于緩解A股市場融資壓力。
另外,對于市場關注的H股全流通以及H股再融資效率問題,報道稱,監管部門與有關方面進行了積極溝通并達成共識,H股公司可以自主選擇是否界定為H股,H股存量股份問題將在企業境外上市過程中一并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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