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觀點地產網
3月2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問詢函》,表示證監會依法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的關于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審核意見、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進行了審閱,形成兩項意見。
問詢函顯示,根據申報材料披露,發行人子公司珠海萬達目前正申請在港交所上市,若不能于2023年底成功上市,發行人需向上市前投資者支付約300億元股權回購款。
據此,證監會請萬達商管進一步補充說明子公司珠海萬達上市進展情況,并評估上述事項對發行人短期償債能力的影響。以及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問詢函又指,根據申報材料披露,近三年及一期,發行人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45億元、-320億元、-113億元和-182億元。
對此,證監會請萬達商管補充說明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凈額持續大額為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評估對本次債券償付的影響。以及請主承銷商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證監會表示,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的規定,請萬達商管逐項落實并在3個月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及電子文檔。不能按期回復的,我會可依法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責任編輯: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