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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星:曖昧公告為何引發股價異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3日 14:12 和訊網-紅周刊
新浪提示:本文屬于研究報告欄目,僅為分析人士對一只股票的個人觀點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聞報道,新浪不保證其真實性和客觀性,一切有關該股的有效信息,以滬深交易所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紅周刊特約作者 飛雪漫天 一 則 看 似 對 * ST 明 星(600101)有較大利空的公告發布 2天之后,該股卻逆市上漲、并巨量上封漲停, 這其中的蹊蹺非常耐人尋味,而最終的故事也許還并未講完。 一則曖昧的公告 2 月 19 日 , *ST 明星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等法律 、法規規定 ,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該公司供電銷售收入應繳增值稅計稅稅率從 2008年 1 月 1 日 起 , 將 由 6%調 整 為17%。 預計 2008 年公司新增增值稅2000 萬元左右 。 但非常蹊蹺的是,在這則曖昧的公告中, 投資人最關心的就是政策變化對公司損益的影響, 公司卻在這一關鍵問題上避而不談。筆者專門致電公司,相關人士也是搪塞以對。 一般而言,上繳的稅費增加,企業的利潤會相應減少。因此,該公告一出立即被市場解讀為公司的重大利空。然而一則公告之后,該股股價卻從公告之后的幾近跌停最終于周四封至漲停, 公告背后是否另有隱情? 讓我們不妨從財務分析的角度試著揭開這一謎團。 從財務分析角度揭開謎團 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即由購買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包括銷售款和稅款兩部分, 稅款=不含稅價格×稅率——編者注),稅費變化與公司利潤增減之間并非必然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 因此,該項稅收政策變化對該公司利潤的影響,需要視公司業務及相關政策作具體的分析。 該項政策變化的實質是公司由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為一般納稅人。此前該公司的增值稅率為 6% ,緣于 1994 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一項優惠政策: 為了支持小水電開發 , 對小水電企業可按 6%計繳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可抵扣)。 由于水電企業的進項稅較少,因此,就水電企業而言, 該項政策符合水電企業的利益。該項政策迄今尚未廢止,因此, 理論上來說 ,ST 明星仍可繼續享受該項優惠政策。那么,稅收政策的調整對該公司的利潤影響如何呢?公司公告均未作說明,僅測算了對公司應繳增值稅的影響。 公司利潤可能會大幅上升 筆者試分析如下: 公司最近兩年的財務報告顯示, 該公司外購電力和火電占銷售電量的一半以上。2007 年上半年 ,該公司水電發電量10392 萬度 、而火力發電量 7478 萬度、外購電量 15379 萬度(根據關聯交易數據計算),水電量占電力銷售總量的 31.25%。 盡管該公司新建的過軍渡電站于 2007 年底投產發電,但隨著遂寧當地經濟的發展, 外購電量仍將呈上升趨勢。 對火力發電和外購電力而言,增值稅率調整為 17%后 ,由于其進項稅金可以抵扣,實際稅負會下降;而水電業務方面, 由于可抵扣的進項稅金較低 ,因此 ,按 17%計繳增值稅,稅負會增加。 根據上述分析,該公司火電和外購電量占比超過一半以上,水電發電量只占較小比例,因此,稅收政策調整后,該公司的增值稅可能并不會增加, 不排除增值稅總體下降的可能性。 以上分析均是基于企業以含稅的銷售電價保持不變為前提的。 不過,稅收政策調整后,如果公司不含稅銷售電價保持不變, 則考慮到稅率上升因素, 公司應繳增值稅可能會出現一定的增加, 但公司的利潤也會相應增加。 分析如下:目前,該公司銷售給企業用戶的電價(0.53 元)低于銷售給居民用戶的電價(0.6 元)。 這個電價是含稅價。 由于銷售給企業的電價,其中的增值稅部分用戶是可以抵扣的,當稅率為 6%時,0.53 元對應的不含稅價是 0.50 元, 用戶實際負擔的成本是 0.50 元; 如果稅率調整為17%后,銷售給用戶的不含稅電價仍為 0.50 元(相應的含稅電價為 0.585元 ,高于原先的 0.53 元 ),則公司的應交增值稅有可能會上升。 在該情形下, 公司的利潤也會上升 :該公司外購電價為 0.485 元 ,稅率為 6%時 , 由于進項稅金不可抵扣,因此,外購電力的實際成本為0.485 元 ;當增值稅率調為 17%時 ,進項稅金可以抵扣, 其購電成本為0.415元(0.485/1.17)。 由于銷售電價(不含稅 )均為 0.5 元 ,則前者每度電的銷售毛利為 0.015 元 、 后者每度電的銷售毛利為 0.075 元 , 銷售毛利會大幅增加; 對于火電同樣如此。 水電部分由于進項稅金可以抵扣, 該可抵扣部分也會相應增加企業的毛利。 因此,總體上來說,稅收政策調整后, 當公司不含稅的銷售電價保持不變的情況下, 企業的利潤會大幅上升。 當然,不含稅電價保持不變,只適用于企業用戶,居民用戶不適用。當企業用戶用電量占比較高時,不影響上述分析結果。在這種情形下,由于企業用戶的進項稅金可以抵扣 ,因此 ,不含稅電價保持不變 (含稅電價會上升),公司的應繳增值稅會增加, 用戶可抵扣的增值稅也會同步增加, 含稅電價上升不影響用戶的實際成本。 綜上分析, 如果該公司所稱應交增值稅增加 2000 萬元屬實 ,那么, 該公司利潤也會相應地大幅增加,顯然在 2 月 19 日看似利空公告的背后暗含著一大利好,2 月 21 日的逆勢漲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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