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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一筆政府財政補貼款,直至今日,天發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發石油)的社會公眾股東才獲知真相。
2007年12月天發石油發布公告,稱收到荊州市政府1.9億元財政補貼款;然而,在中小股東和媒體等多方的質疑壓力下,荊州市政府方面稱,補貼款資金直接來自于重組天發石油的第一大股東上海舜元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舜元),并非荊州市政府。
對此,本報記者采訪了多位財務專業人士和法律界專家,他們都明確表示,荊州市政府和上海舜元此種行為涉嫌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 就在本報調查采訪期間,中國證監會等五部委于11月18日出臺《關于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意見》的通知。對內幕交易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強調,要及時立案稽查,從快作出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要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措施,暫停或取消其業務資格。
荊州市政府注資保殼
2004、2005和2006三財年連續虧損后,天發石油面臨退市風險。2007年,由荊州市政府主導,對該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第一大股東湖北天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第二大股東的股權分別被上海舜元和浙江金馬控股集團公司買走,上市公司股東資產全部清空,9億元負債打包處理,至該財年12月,SST天發成為一家“零資產、零負債”優質殼公司(見本報12月3日頭版報道)。
股權、資產和債務處置完成后,該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收到荊州市政府1.9億元財政補貼款。《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湖北天發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財政補貼的通知》荊政函(2007)107號中稱:“鑒于你公司財務包袱沉重,經營環境持續惡化,造成多年虧損,為解決你公司的困難,并盡快恢復股票上市交易,確保我市地方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資本市場上,一些地方政府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向公司補貼資金的現象頻頻發生,由于國內證券發行體制的原因,在國內,殼公司是一種稀缺資源。
“經過重整,天發已是一個干凈的上市公司,但荊州市政府為什么給公司這么大一筆財政補貼款呢?”第一大流通股股東孫偉質疑,“我們都覺得這筆資金一定存在問題。”
當年負責該公司破產重整的荊州市國資委副主任陳必文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給上市公司打入這筆資金,就是考慮保住天發石油的上市資格;如果退市了,上海舜元公司也不可能過來重組。”
一位熟知內情的天發集團高管表示,“上海舜元花這么大成本買這個殼,應該是得到荊州市政府的保證了的,拿到手上的股權,只有到二級市場上去以幾十倍的市盈率兌現和再融資才能實現其價值。”
上海舜元以每股0.275元的價格獲得天發石油7000多萬股的股權。“這么低的價格,只要恢復上市,又是一個財富神話。”上述知情者說。
依據公司會計準則,以“政府補貼款”方式注入上市公司的現金可計入公司當年的收入。2007財年,獲得注資的開發石油實現盈利,經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審核后,天發石油不退市,但繼續停牌。
注資行為涉嫌內幕交易
據天發石油公告,1.9億元財政補貼款是由荊州市政府撥付的。
但公眾流通股股東向本報記者舉報,該筆資金并非出自荊州市政府,而是出自重組方上海舜元。11月15日,荊州市國資委副主任陳必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承認了這一點。他說:“財政補貼款的確不是政府掏的,是上海舜元拿的。當然,我們也會給上海舜元一些好處。”
本報記者試圖通過天發石油董事會秘書張進斌聯系上海舜元老板陳炎表進行求證,但沒有結果。張表示,這筆款只是荊州市財政補貼款,至于資金來源是不是出自大股東上海舜元,則無需做詳實的公開的披露。
然而,該公司的中小股東表示荊州市政府和上海舜元的行為侵犯了他們的知情權,并質疑:“這么大一筆資金的來源,屬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為什么荊州市政府和上海舜元不做詳細披露?”“如此巨額資金不透明運作里面究竟隱藏著什么內幕?”“經過運作,資金是不是又回到了上海舜元的老板手上?”
等等諸多問題皆指向荊州市政府和上海舜元。但就公眾股東的質疑,“他們沒有在任何場合給我解析清楚,可能是說不清楚,”流通股股東代表孫偉說。
地方政府是否可以隨意拿地方財政收入補貼上市公司,以及大股東上海舜元是否可以通過地方政府注入資金等行為的合法性,本報記者采訪了多位財務專家和律師。
“政府不能隨意用財政款給上市公司買單,只有那些因為政策性負擔、履行了社會公共服務或公益性活動而造成了虧損的上市公司,才可以獲得政府的財政補貼;經營不善、管理落后等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虧損,政府則不能用財政款去補貼。”國外一大型財務咨詢機構駐北京的財務分析師孫喜華告訴記者,“政府直接補貼,上市公司則必須向投資者詳細具體披露財政補貼的法律依據或政策依據,法律上是基于哪一條哪一款;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補貼的話,要求披露是依據哪個部門的哪一個文件。”
他說:“如果大股東給錢,以政府財政補貼款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這屬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會計操縱行為,是明顯違規的,當然也不可能去公開披露。”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告訴記者,荊州市政府和上海舜元的這種行為,存在內幕交易之嫌,最終將會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和知情權。
資金流向存疑
中小股東認為該筆資金的流向也存在問題。
SST天發2010年半年報上顯示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為9351.15萬元人民幣。
“這意味著荊州市政府給上市公司的財政補貼款1.9億元用掉了1個億。”一位不愿具名的財務分析師告訴記者。
重整后,天發是“零資產、零負債”,至今為止,只收購了少數幾項資產。其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是中國上市公司中最簡單最容易分析的公司之一。
“實質上,通過運作,1.9億元資金的控制權又回到了大股東上海舜元的手上,還保住了公司不退市。”上述財務分析師表示。
孫偉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舉報稱,上海舜元、浙江金馬惡意侵吞上市公司財政補貼資金用于自己公司房地產開發及其他業務經營。
“我們通過律師,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上海調取了上海舜元及其出資股東的情況,包括全部工商注冊登記資料和納稅情況,發現上海舜元只是個虛假出資的空殼公司。”孫偉說,“騙取天發石油股權后,根本沒有能力履行股權轉讓公告的每一項要約承諾。無優質資產注入,不能按期完成股改,公司財務報表只是勉強維持微利,上市公司毫無持續經營能力可言,恢復上市根本無從談起。”
在舉報材料中,孫偉列舉了以下有關資金占用情況:
1.2008年5月用1000萬元投資成立成都舜泉房地產有限公司。2008年2月又以挪用上市公司的部分資金5000萬元注冊成立成都路泰發展有限公司,現在又企圖以此公司冒頂8337.48萬元,以贈送之名充當股改對價。
2.浙江金馬以704萬元購買天發石油2560萬股,馬上以虧損公司長興蕭然70%股權套取4900萬元上市公司財政補貼資金,另30%股權預計將再套取3813.48 萬元(近期收購)。浙江金馬通過天發重組,合計共套取8713.48 萬元上市公司資金。
“上海舜元、浙江金馬無償侵占天發石油財政補貼1.9億元三年多時間,用于房地產開發及其他業務經營,1.9億元資金所產生的利潤有多少?到底是上海舜元、浙江金馬重組上市公司?還是掏空上市公司資金重組他們的虧損公司?”孫偉說.
11月18日,本報記者采訪了湖北省證監局,一位負責此事的徐主任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他的回答是“SST天發現在是我們重點監控對象,對公司的運作和財務,我們密切關注,我們發現,到目前為止,1.9億元的財政補貼款還在上市公司財務賬上。關于這筆財政補貼款的來源,究竟是荊州市政府的還是上海舜元的,我們還不清楚,但會去查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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