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本次會議無否決和修改提案的情況,亦無新的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本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5月21日上午在張裕酒文化博物館會議室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刊登于2004年4月13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香港商報》。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9人,其中,國有股股東1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4人,境內上市外資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4人,所持(代表)股份總數176,525,22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56.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公司董事、監事及有關人員出席了會議,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李志強律師列席了會議。董事長孫利強先生主持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逐項審議并采取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并通過了《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2、審議并通過了《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3、審議并通過了《2003年年度報告》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4、審議并通過了《2003年度財務決算及2004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5、審議并通過了《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會議決定,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1,2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人民幣(人民幣普通股含個人所得稅),尚余可分配利潤30,331萬元結轉下一年度;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1,2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轉增3股。
    向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股東派發的現金紅利,將按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港幣的中間價兌換成港幣支付。
    上述分配方案將于2004年6月20日之前實施完畢。
    6、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7、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同意聘任張虹霞女士為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任期三年。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同意聘任鄭文萍女士為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任期三年。
    另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已選舉史世春先生連任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
    8、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大會以代表股份176,525,220股的贊成票,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數的100%,其中內資股170,745,920股,占內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外資股5,779,300股,占外資股表決票總數的100%;棄權股數0股;反對股數0股的表決結果審議并通過了該議案。
    決定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04年度國際審計師和國內審計師,聘期一年,年度審計費用為港幣90萬元,包括其差旅費用及全部工費。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強先生經現場見證,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如下法律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新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關于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