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1999年4月5日在本公司文化博物館舉行。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監事會全體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199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199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1998年年度報告;
     4、審議199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和1998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5、審議199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經安達信公司按照國際會計準則以及安達信.華強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制度的審計結果,本公司1998年度實現凈利潤分別為84,430,560元和79,488,654元。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規定的實施細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B股上市公司以“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中的累計稅后可分配利潤數”與“以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已審計的財務報表為基礎”,以及按照國際會計準則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為發生地會計準則調整的財務報表中的累計稅后可分配利潤數,兩個數據孰低確定稅后可分配利潤。
     按1998年度凈利潤79,488,654元,彌補因追溯調整法導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2,333,350元,可供分配的利潤為67,155,304元,以此為基數:
     (1)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積金,計6,715,530元。
     (2)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計6,715,530元。
     本年度可供全體股東分配的利潤為53,724,244元。會議決定1998年度分配預案為:以1998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22800萬股計算,按照每10股派1.30元人民幣的比例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紅利,共計29,640,000元,尚余可分配利潤24,084,244元結轉下一年度分配。
     向境外股東派發的現金紅利,將按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港幣的中間價兌換成港幣支付。
     該預案將提請199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6、審議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7、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租賃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資產的議案(有關事項將在召開股東大會之前另行公告);
     8、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預案;
     9、審議并通過了提請股東大會審議授權董事會行使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0%的投資決策權的預案;
     10、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召開1998年度股大會的有關事項。
     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99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