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06年3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刊登了《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根據方案實施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21日復牌交易,從2006年3月21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張裕A”變更為“G張!,公司股票代碼“000869”不變,F將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結構變動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結構變動的原因
    2006年3月10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并于2006年3月17日發布了《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2006年3月21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實施完畢,公司股票恢復交易。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即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獲權對價后,公司股份結構發生變化。
    二、本次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為218,4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3.85%;流通A股股份為49,92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31%;流通B股股份為137,28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3.85%。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公司所有股份均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條件的流通A股股份為204,422,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40%;無限售條件的流通A股股份為63,897,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75%,流通B股股份為137,28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3.85%。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股權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結構表:
    單位:股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數量 占比(%) 股份數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218,400,000 53.85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204,422,400 50.40 (一)發起人股份 - - (一)股權分置改革變更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國家股 - - 1、國家及國有法人持股 2、國有法人股 - - 2、境內一般法人持股 204,422,400 50.40 3、境內法人股 218,400,000 53.85 3、境內自然人持股 4、外資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其他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 - (二)內部職工股 1、國家股 2、國有法人股 - - (三)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 3、境內法人股 4、外資法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五)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87,200,000 46.16 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201,177,600 49.60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內部職工股 - - (一)人民幣普通股 63,897,600 15.75 2、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 - - (二)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137,280,000 33.85 4、其他 (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87,200,000 46.16 (三)境外上市的外資股 1、人民幣普通股 49,920,000 12.31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137,280,000 33.85 3、境外上市的外資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總數 405,600,000 100 三、股份總數 405,600,000 100
    三、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持有流通A股股份的數量及限售條件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股) 占總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時間 承諾的限售條件 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 204,422,400 50.40% 2009年3月21日 見注
    注:根據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張裕集團”)出具的承諾函,張裕集團所持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36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上述承諾期滿后的12個月內,張裕集團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上述承諾期滿后的24個月內不超過10%。
    四、備查文件
    1、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2、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意見書及補充保薦意見書;
    3、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關于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見書及補充法律意見書;
    4、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5、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特此公告。
    
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