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議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國投華靖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200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5年8月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7號國投大廈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355,276,744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3.04%。其中:關聯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為324,468,846股)回避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30,807,898股。本次會議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會議由公司副董事長李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構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借款的議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靖遠公司、小三峽公司根據各自經營及發展的需要,擬以信托貸款的方式分期向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委托的信托投資公司借款,其中:靖遠公司和小三峽公司授權額度分別為3億元。上述借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下浮10%。
    2、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30,807,898股;反對:0股;棄權:0股。同意的股份數占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三、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九和律師事務所黃昌華律師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的程序、表決程序及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200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九和律師事務所關于國投華靖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國投華靖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