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1 月18 日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等13 個省市的30 個違法開工項目,其中包括靖遠第二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靖遠二公司)所屬的靖遠三期兩臺30 萬千瓦燃煤機組工程。我公司持有靖遠二公司50%的權益。
    2002 年以來,西北電網用電形勢嚴峻,影響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為滿足甘肅省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我公司2004 年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及2004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靖遠二公司擬進行三期工程擴建,新增兩臺30 萬千瓦燃煤機組。項目建議書已經甘肅省計委甘計基礎【2003】398 號文上報國家發改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也于2004 年9 月經甘肅省環保局上報國家環保總局,目前有關審批工作正在進行過程中。
    鑒于靖遠三期工程屬于擴建項目,坑口電廠,靠近負荷中心,建設條件優越,符合國家火電項目優先安排的原則。我公司為緩解甘肅省用電緊張的局面,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在未獲得國家有關部門對項目建設批復的情況下,根據甘肅省有關部門的要求,提前進行了靖遠三期工程初步的開工建設。
    靖遠三期工程采取先進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項目設計符合國家有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投產后,靖遠二公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將大幅減少。
    根據國家項目審批的相關規定,公司已停止了該項目的施工建設,同時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要求,積極推進項目審批工作。待審批手續完成后,公司將繼續該項目的施工建設。目前本公司其它生產經營工作正常。
    特此公告。
    
國投華靖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5 年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