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概述
    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字[2001]17號文核準,于2001年2月28日實施了配股。本次配股以1999年末公司總股本25,877.444萬股為基數,每10股配售3股,配股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0元,實際配股總數為2,786.5萬股,共募集資金271,544,138.63元(已扣除發行費用7,105,861.37元),用于大型鉆石加工中心、林木種苗繁育基地、輕型基質及緩施肥料生產線三項目建設。其中,原擬投資3,750萬元建設的輕型基質及緩施肥料生產線項目由于原料地發生變化,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經過認真研究,決定在不變更輕型基質項目募集資金投向的基礎上,變更該項目的實施地和實施方式,審議并通過了公司變更輕型基質項目實施地和實施方式暨組建吉林達爾曼有機農業肥料有限公司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也發表了肯定的獨立意見。有關此次變更募集資金的事項必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該項目截止目前已投資1,345.84萬元,用于地質勘探、辦理采礦許可證等前期工作和訂購部分設備。項目采礦許可證已經吉林省國土資源廳核發(證號:2200000310965)。
    該項目不涉及關聯交易。
    二、變更項目實施地和實施方式的原因
    輕型基質及緩施肥料生產線作為募集資金投入項目之一,公司委派專人對國內泥炭資源進行了進一步的廣泛考察和論證,因吉林省泥炭資源儲量豐富,能保證企業持續經營和發展需要;同時泥炭屬易飛揚礦物質,直接運輸易造成原料損耗和流失,而在礦區投資建廠進行深加工,將成品包裝后運輸則可有效避免上述問題。公司認為因地制宜調整項目建設地點和實施方式,有利于公司長期發展,有利于維護股東的根本利益。
    三、變更項目實施地和實施方式的具體內容
    公司擬將原輕型基質及緩施肥料生產線項目實施地由西安市藍田縣變更為吉林省蛟河市南崗子鄉;將該項目實施方式由總部直接管理改為以新設子公司的方式實施。
    擬新設立的吉林達爾曼有機農業肥料有限公司概況如下:
    公司名稱:吉林達爾曼有機農業肥料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門審定為準);
    投資金額:3,800萬元人民幣;
    投資方和比例: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出資3,75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98.68%;深圳達爾曼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5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1.32%。
    經營范圍:營養型輕型基質、緩施肥料。
    四、項目風險提示
    輕型基質及緩施肥料生產線項目主要原料為泥炭,將該項目實施地改在原料產地實施后,項目所需主要原料將以自產為主,降低了對原料供應商的依賴性,規避了原料供應狀況影響產品生產的風險;但因公司未從事過采礦業,尚未具備成熟經驗,同時將實施方式改為由子公司實施管理,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項目潛在的管理風險。
    公司原配股說明書(公告登載于2001年2月13日《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中所載其他風險因素依然存在。
    五、本次變更募集資金事項將提交公司二OO三年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及會議記錄;
    2、獨立董事意見;
    3、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及會議記錄;
    4、項目采礦許可證。
    特此公告。
    
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