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披露2004年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自2005年1月10日起被暫停上市,截至2005年3月9日,在暫停上市后兩個月內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仍未披露2004年半年度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執行<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的補充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和上市公司專家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本所決定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5年3月25日起終止上市。
    特此公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