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發布了《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2000年度派息公告》。在“派息方案”中,“每股稅前現金紅利1.00元;每 股稅后現金紅利:持有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實 際發放的每股現金紅利為0.80元;持有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及法人股不代扣所得稅, 實際發放的每股現金紅利為1.00元。”應為“每10股稅前現金紅利1.00元;每10股 稅后現金紅利:持有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實際 發放的每10股現金紅利為0.80元;持有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及法人股不代扣所得稅, 實際發放的每10股現金紅利為1.00元。”
    在“派息方法”中,“扣稅后為每股0.80元”應為“扣稅后為每10股0.80元”。 對因此給廣大股東帶來的不便,深致歉意。
    特此公告
    
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