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02年3月9日在新亞 之光大酒店會議室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事項:
    1、2001年年度報告;
    2、2001年年度報告摘要;
    3、200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預案)及預計2001年度利潤分配政策;
    ( 1) 經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 , 2001 年度本公司實現凈利潤 90273170.49元,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2001年度本公司提取10 %法定盈 余公積金10233884.02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10233884.02元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56452211.96元,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126257614.41元。經董事會研究決定, 擬 以2001年末總股份422599861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20元( 含 稅),剩余未分配利潤75545631.09元轉下一年度。
    上述分紅預案需經200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2)預計2002年度利潤分配政策:
    2002年度本公司將根據經營目標的實現情況,擬進行不少于一次利潤分配,利潤 分配采用派發現金紅利或送紅股的方式;
    公司2002年度實現的凈利潤擬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少于40%;
    2002年度的具體分配方式、是否運用2001年末未分配利潤, 以及是否進行資本 公積金轉增股本,董事會將根據經營和盈利情況提出具體的分配預案,提交股東大會 審議通過。
    4、公司2001年度財務決算及2002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5、關于支付2001年度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報酬的議案;
    
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