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現將公司獨立董事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2001年5月25日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在更換董事 預案中,由董事會提名推薦晁鋼令先生擔任本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并經2000年6月27 日召開的公司1999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生效。(以上內容詳見2000年5月27日、6月28 日在《上海證券報》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二、公司董事會認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晁鋼令先生具 備擔任獨立董事的資格,并符合獨立董事必須具備的獨立性,在履行職責時能做出獨 立判斷,不受任何影響; 公司與獨立董事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 系。
    特此公告
    
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