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東大會于2001年6月28 日在上海靜安體 育館召開。出席大會的股東3094人,代表股份18216.2911萬股,占公司總股份 43 .1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大會審議并逐項記名式投票 表決通過了如下事項:
    一、董事會2000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18000.1168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8.81% , 反對 24 .8486萬股,棄權191.2975萬股。
    二、監事會2000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17989.4070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8.75% , 反對 35 .8146萬股,棄權191.0295萬股。
    三、2000年度財務決算和2001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同意18165.7885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9.72% , 反對 24 .9535萬股,棄權25.4991萬股。
    四、更換董事方案;
    盛小洪先生不再擔任董事。
    同意18184.9125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9.83% , 反對 24 .8939萬股,棄權6.4548萬股。
    選舉蔣乾浩先生為董事。
    同意18185.0635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9.83% , 反對 24 .7728萬股,棄權6.4548萬股。
    五、2000年度利潤方案:按年末總股本每10股送紅利1.00(含稅);
    同意18169.3113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9.74% , 反對 46 .8098萬股,棄權0.1700萬股。
    六、續聘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會計審計機構。
    同意18203.6996萬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權總股數99.93% , 反對 12 .1492萬股,棄權0.4423萬股。
    召開公司2000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列示的第五項審議事項“關于處置住房周轉 金余額的議案”,其內容已合并在“2000年度財務決算和2001年度預算報告”之中。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聘請上海市滬一律師事務所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吳 寶琛律師列會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 召開程序,出席人員的資格及提案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 定。據此,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新任董事簡歷刊登在2001年5月29日《上海證券報》第22版。
    
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