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股東年會決議, 本公司一九九五年 度股利為每10股送紅股1股并派發現金紅利1.10元(含稅)。
    具體分紅派息實施方案如下:
    一、股權登記日為1996年6月26 日交易結束后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登 記在冊的股東。
    二、除權除息基準日及新送紅股的上市交易日為1996年6月27日。
    三、本次送股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絡,按股東持股數比例自動計入 其股東帳戶。
    四、現金紅利發放辦法:
    1、 公司委托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現金紅 利權”交易方式代理發放已上市流通股票的現金紅利。現金紅利發放的具體時間由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另行公告。
    2、國家股、社會法人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發放由公司直接派發,具體發放時間、 辦法另函通知。
    五、本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95年末股本數(股) 占總股本(%) 送股后股本數(股)國家股 63705000 36.08 70075500
社會法人股 68920275 39.03 75812303
社會公眾股 43950000 24.89 48345000
合計 176575275 100 194232803
    
上海華聯商廈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