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星創業”或“發行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以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A股)并擬在創業板上市,本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采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
重要提示
1、華星創業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9]1037號文核準。華星創業的股票代碼為300025,該代碼同時適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申購。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網下發行占本次最終發行數量的20%,即200萬股;網上發行數量為本次發行最終發行數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數量。
3、本次發行的網下網上申購日為2009年10月15日(T日),參與申購的投資者須為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和根據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相關規定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自然人(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醒投資者申購前確認是否具備創業板投資資格。
4、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時,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為報價主體,由詢價對象代為報價。2009年10月12日(T-3日)12:00時前已完成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初步詢價,但下述情況除外:
(1)與發行人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之間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控股關系的詢價對象管理的配售對象;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賬戶。
5、配售對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時,須同時申報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申報價格不低于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報價部分為有效報價。申報價格低于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的報價部分為無效報價,將不能參與網下申購。
6、初步詢價時,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可以最多申報兩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之和不得超過網下發行量200萬股,同時每一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不低于網下發行最低申購量,即100萬股,且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超出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
7、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發行。
8、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以累計投標的方式,綜合參考公司基本面及未來成長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同時確定可參與網下申購的股票配售對象名單及有效申購數量。
9、初步詢價中,配售對象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應為網下申購階段實際申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
10、初步詢價中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參與網下申購時,須按照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數量的乘積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初步詢價中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發行人與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銀萬國”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違約情況將報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11、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于2009年10月12日(T-3日),組織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現場推介。只有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要求的詢價對象方可參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體安排見本公告“二、初步詢價和推介的具體安排”,有意參加初步詢價和路演推介的詢價對象及配售對象可以自主選擇在上海參加現場推介會。
12、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必須為2009年10月12日(T-3日)12:00時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配售對象。配售對象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加網下申購和配售。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代碼及名稱、銀行收付款賬戶名稱和賬號等)以2009年10月12日(T-3日)12:00時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為準,因詢價對象、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詢價對象、配售對象自負。
13、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報價時間為2009年10月12日(T-3日)9:30時至15:00時,其他時間的報價將視作無效。
14、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詢價結束后,提供有效申報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取得一致;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網下發行數量200萬股。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
15、本次發行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將同步進行。具體時間為:網下發行的申購時間為2009年10月15日(T日)9:30時至15:00時;網上發行時間為2009年10月15日(T日)9:30時至11:30時、13:00時至15:00時,敬請投資者注意。
16、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初步詢價的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仔細閱讀2009年10月9日(T-4日)登載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五家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 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ecutimes.com;中國資本證券網,網址www.ccstock.cn)和發行人網站(www.hxcy.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時刊登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一、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上述日期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詢價對象或配售對象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詢價對象或配售對象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
二、初步詢價和推介的具體安排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路演推介工作。
1、路演推介安排
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于2009年10月12日(T-3日)在上海向詢價對象進行路演推介。如對現場推介會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咨詢聯系電話(021-54034208)。具體安排如下:
2、初步詢價安排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
(1)配售對象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代碼及名稱、銀行收付款賬戶名稱和賬號等)以2009年10月12日(T-3日)12:00時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信息為準,因詢價對象、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自負。配售對象的托管席位號系辦理股份登記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號錯誤將會導致無法辦理股份登記或股份登記有誤,請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正確填寫其托管席位號,如發現填報有誤請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
(2)本次初步詢價時間為:2009年10月12日(T-3日)9:30時至15:00時。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必須在上述時間內由其所屬詢價對象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報價,申報申購價格及申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可以最多申報兩檔申購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各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相互獨立,各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之和不得超過網下發行量200萬股,同時每一檔申購價格對應的申購數量不低于網下發行最低申購量,即100萬股,且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超出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
申報申購數量及申購價格時應注意:
、倜恳慌涫蹖ο笞疃嗫商顚憙蓹n申購價格;
、诩僭O某一配售對象填寫了兩檔申購價格分別是P1、P2,且P1>P2,對應的申購數量分別為Q1、Q2,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為P,則若P> P1,則該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下發行;若P1≥P> P2,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若P2≥P,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
(3)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初步詢價情況協商直接確定發行價格。
三、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1、發行人: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小彥
住 所: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553-555號浙江省中小企業科技樓10樓
電 話:(0571)87208522
聯系人:方春英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國榮
住 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電 話:021-54033888-1102、1103
聯系人:傅佳
發行人: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