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自今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多家券商和專家昨日第一時間對此政策加以點評。
2009年市場經歷了限售股解禁的洪峰,縱觀2010年,投資者面臨的解禁壓力不減反增。按2009年12月31日收盤價計算,2010年全部限售股解禁市值為6.03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相比2009年5.87萬億元的解禁市值略增長2.76%。從解禁類型看,與2009年類似,2010年解禁主力仍是首發原股東限售股和股改限售股。首發原股東限售股2010年解禁市值占比高達77%,遠高于股改限售股的15%,兩者之間的差距較2009年進一步擴大。新老劃斷后的“大小限”是2010年限售股解禁的絕對主力。
根據我們的統計,2009年,上市公司共發布2225個減持公告,涉及504家上市公司,其中屬于個人(包括公司高管)的減持公告共328個,涉及96家上市公司。雖然個人減持公告的減持金額高達114.76億元,但僅占全部公告減持金額的11.27%。
值得注意的是,在遭受減持的上市公司中,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個人減持金額占比(31.38%)遠高于主板上市公司(9.07%)。
綜上,我們認為,通知的影響主要在于三個方面:
第一,面對2010年市場巨大的解禁壓力,新政的實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大小非”和“大小限”減持帶來的拋壓。
第二,由于市場減持主力是上市公司法人股東而非自然人股東和上市公司高管,因此新政實施后帶來的短期影響有限。在短期內,通知對于投資者心理影響大于其實質效果。
第三,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中的自然人股東數量遠高于主板市場,因此受到新政的利好影響更為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