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 石長青
日前出臺的創業板相關規則與辦法基本上圍繞著保護投資者利益,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創業板入市要求對投資者沒有資金門檻的設置,這主要為了公平對待投資者,充分尊重投資者投資創業板的權利。只要投資者愿意投資創業板,就可以進行投資。如果沒有兩年投資經驗的話,需要特別風險揭示,也可以投資創業板。
但兩年以上交易經驗并不意味著投資者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設置兩年交易經驗的限制其實起了提示投資風險的作用,提醒投資者創業板市場是風險較高的市場,投資者入市需謹慎。目前,市場擔心創業板炒作風險比較大,交易賬戶還有些不是由投資者本人親自操作,由代理人操盤,這里風險更不好把握。實際上該辦法在客戶準入方面兼顧了審慎與公平的原則,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尊重投資者這一內涵。以前的權證交易,投資者也是充分認識其風險性并簽署《投資風險揭示書》,方可交易。
創業板對中小投資者而言更應注重風險揭示,比以前做得更加充分,但關鍵還是在于三公原則,大資金和小散戶的信息有偏差,公平性應該落到實處;同時創業板是一個小市場,目前已有大資金在對創業板進行準備,因此要控制市場的巨大波動,減少投資者的心理壓力和風險壓力。
投資者持有資金,不代表他就有投資經驗,兩年的投資經驗意味著投資者剛好經歷了股市的一個波段周期,今后的關鍵是要摸清了解投資者的投資狀況,對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要有充分的把握和研究。
此次公布的《實施辦法》的操作性很強。對券商的要求比目前的實際市場要求要高。最主要的是對投資者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這需要券商切實把風險教育工作做到實處,可增加一些光碟、短片等風險教育方式和手段來向投資者揭示創業板的投資風險。
總之,創業板既要控制風險,防止過大波動,同時也要保持創業板的活躍性。從國際市場來看,很多都是投資者參與不足,市場流動性不足,換手率過低,導致創業板無人過問,我們現在的規則兼顧兩頭,既防止市場的過度炒作,同時也保證了足夠足量的投資者進入市場,保持市場的活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