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曾頌,實習生陳曉丹報道:全球的創業板做出成績的屈指可數,中國創業板應該走哪個方向?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提出:創業板應學習納斯達克,降低門檻,下放審批權,還應采納做市商制度。
“如果不能批量上市,創業板存在的意義就不大;如果批量上市還是一家一家地審,那證監會就審不過來,所以要靠市場、靠企業、靠投資者、靠機構來把關定向。” 曹鳳岐說,“我主張發行制度從審核制逐步過渡到注冊制,企業直接向交易所提出申請。監管部門可以提出警示,并保留否決權。”
曹鳳岐還建議,創業板應導入納斯達克采用的“做市商”制度,與主板、中小板的競價機制作區分。做市商是市場的成交中介,墊付資金進行買入和賣出,其他投資者與他們直接交易———其優點是成交及時、價格穩定,能防止過度投機;缺點是透明度不足。
“有人說中國做市商還不成熟,很多本身就是投機者。我們可以先制定三五家做市商,競爭上崗;另外,新股上市首日可實行15%的漲跌停板制度。”曹鳳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