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強制退市制度做出了有別于主板的規定。深交所提醒投資者全面認識這些規定,牢固樹立審慎投資的理念,警惕創業板的退市風險。
退市率明顯高于主板
深交所稱,和主板上市公司不同,創業板上市公司平均規模較小,經營也尚不穩定,在具有較大成長潛力的同時也蘊含著較高的風險。在海外創業板市場上,公司退市是一種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其退市率明顯高于主板市場。例如,美國納斯達克每年大約8%的公司退市,而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率為6%;英國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約12%。通過較高的退市率,海外創業板市場形成了良好的信號傳遞效應,逐步建立起對上市公司嚴格的約束機制,保證了市場形象和整體質量。
深交所表示,嚴格的退市制度也有助于防止過去主板市場上對“殼資源”的炒作和對“垃圾股”的吹捧。由此可見,實行嚴格的退市制度是為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也是創業板的特殊需要。
退市制度比主板更嚴格
深交所指出,與現有主板的退市規則相比,《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公布的退市標準出現了不少變化,概況起來主要有三個特點:“多元標準,直接退市,快速程序”。
一是多元標準。除了主板規定的退市標準外,創業板將新增若干退市標準,包括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在規定時間未能消除的;上市公司凈資產為負而未在規定時間內消除的;上市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限期內不能改善的。一旦觸發以上任何一項退市標準,上市公司都將面臨退出創業板的命運。二是直接退市。創業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樣,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三是快速程序。創業板將針對三種退市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這些退市情形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和中期報告;凈資產為負;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
審慎投資警惕退市風險
深交所強調,創業板退市標準一旦付諸實施,對投資者的影響將會是巨大的。上市公司如果被強制退市,其股票的流動性和價值都將急劇降低甚至歸零,這一風險應當引起投資者的高度重視。
深交所稱,由于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和經營中的不確定性,公司退市是投資者在投資時必須自行承擔的市場風險之一。因此,投資者參與創業板投資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內容:一是上市公司的技術風險。二是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三是創業板退市風險警示。對于那些因上市公司大股東或管理層違法違規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資者可以積極行使股東的權利,利用法律賦予的手段,對責任方提出索賠,最大限度地彌補損失。
(本報記者 鐘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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