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5月8日電(記者潘清、劉雪)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5月1日正式生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8日亮相。為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的創新市場設置有效的“過濾閥”,成為這份征求意見稿最大的“亮點”所在。
新鮮“出爐”的征求意見稿,除總則外,還涉及信息披露,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保薦機構,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董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停復牌,風險警示處理,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監管措施和違規處分等內容。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創業板是面向自主創新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新市場,創業板公司平均規模較小、經營不夠穩定,在具有較大成長潛力的同時,也蘊含著相對較高的風險。《上市規則》全面強化創業板市場的規范運作機制、風險揭示機制與優勝劣汰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制度創新,注重提升市場效率;強調市場化約束,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光大證券策略分析師黃學軍認為,從征求意見稿來看,《上市規則》有利于市場優劣分化,更好地提升市場質量;進一步降低了“殼資源”進入退出的門檻;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市場的融資功能,支持企業融資發展。
在許多市場人士看來,通過高效率的退市機制,為創業板市場設置優勝劣汰的“過濾閥”,是這份征求意見稿給人最深刻的印象。
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在退市制度設計方面出現了許多創新:終止上市后可直接退市,而不再像主板一樣要求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構建多元化退市標準體系;對三種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
按照《上市規則》的設計方案,當創業板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或會計報表顯示凈資產為負時,或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低于100萬股時,都將進行風險警示,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消除或改善的,將啟動退市程序。
“這就好比給創業板安上了一個‘過濾閥’,一些風險過大的上市公司被‘自動’剔除,以保證整個市場的質量和效率。”上海天相投資咨詢公司首席分析師仇彥英說。
申銀萬國金融行業分析師孫健表示,創業板在風險控制方面進一步強化,從宏觀上來看是A股市場維穩的必然要求,從微觀上看,則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和上市公司的融資穩定。
2004年,在市場氛圍并不好的背景下,中小板推出后遭遇瘋狂炒作。這令部分市場人士對創業板推出之初的市場反應感到些許擔憂。
光大證券策略分析師黃學軍表示,由于創業板上市公司市值普遍較小,不排除短期內市場被“爆炒”的可能。“目前市場投資氛圍較為活躍,資金量充足,投資者炒作的可能性相對更大。”黃學軍說。
“股價的暴跌暴漲對上市公司的持續融資極為不利,當年首批在中小板上市的企業中,已有不少退市。”孫健說,在這一點上,創業板應該引以為戒。
對于創業板的推出,主板市場會持何種態度?市場人士普遍預期“平穩回應”。國信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湯小生表示,創業板本身可吸納的資金量不多,而且目前市場投資情緒較為積極,預計創業板的推出對A股市場的負面影響可能有限。
市場人士表示,創業板有望吸納更多社會增量資本,但鑒于創業板投資風險遠高于主板市場,有必要建立“投資者準入”制度,對投資者規模進行明確界定。
“風險和收益成正比,這條投資‘金律’‘對于創業板同樣適用。”仇彥英說,創業板要成為能創造更多財富的創新市場,有賴于完善的規則體系在高風險和高收益間建立起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