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胡學文
正在征求意見中的新《發審辦法》作出三方面的適當修改。對此,受訪的專家學者一致認為,修改后的發審委辦法著眼于當前創業板發審實際工作,對于提高創業板上市工作的監管和審核效率幫助很大。就未來發審委的人員結構,專家們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意見。
引入新興行業專業人士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宵主張,創業板發審委的構成人員應該以獨立方專業人員為主體,行業以及管理方面的專家為組成部分,兼顧一定的高端學者以及研究人員。“事實上,怎樣在未來創業板發審委人員構成中達到一個專業性和公正性的平衡是關鍵所在!”李大宵特別提到,在行業專家委員方面,應該做到行業分散、涵蓋廣、占比多。因為未來創業板的上市公司是一個“百花齊放”的景象,這就要求發審委委員熟悉新興行業,因此可能會有一些“新潮”的人進入發審委委員行列,比如網絡、傳媒、太陽能、新材料等新興行業的專業人士。
引入有技術壁壘的行業專家
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胡春元也對修改辦法中專門提及將“適當吸收熟悉行業技術和管理的專家”給予了高度評價。胡春元認為,創業板對上市企業的科技含量和成長性有較高的要求,這些僅從財務上是得不到很好的量化體現的,而行業專家和市場管理專業人士則相對熟悉。比如對一個企業成長性的判斷,行業專家的嗅覺會比財務專家更好,更能發現一個企業的未來價值。由此,他建議,在創業板發審委委員構成當中,除了考慮到會計、律師等專業人員外,應該適當吸收一定的市場“嗅覺”靈敏的專業人士。“至少每一個審查小組配備一個行業專家或者市場專家是有必要的。”
引入創業板買賣方代表
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副總經理黃燕銘則建議:在創業板發審委人員構成上,適當考慮作為買賣方代表的證券公司分析師和基金公司專業人員。一方面,作為賣方代表的證券公司專業人員對行業情況比較熟悉;另一方面,作為買方代表的基金公司專業人員,通過吸收他們加入到發審委當中,能夠很好地體現出買方對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市場認同度。
他認為,創業板發審委委員構成應該以會計、法律等專業人員為主,行業專家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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