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把審批權放給交易所的諸多提問,曹鳳岐指出,中國一開始就是完全審批制,實際上真正的審批不可能審批出來。因為那么多企業上市發行,審批時就看材料。那些材料做的天衣無縫,根本沒有時間調查,這就是一個問題。再者,大家都去審批了,沒有時間調查了。
所以造成了實際上的誰造假誰就可以通過,誰不造假誰就通不過的怪相。
曹鳳岐進一步分析,要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誰違法就抓誰,或者是防范如何違法,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這個是監管。
提到創業板,曹鳳岐認為,創業板就要讓更多的企業上市。在這種情況下,是根本批不過來的。
那么,創業板的批量上市,誰來決定呢?那就是中介機構、保監人、企業、投資者、市場,他們看這個企業行不行。如果說證監會有什么權力?答案是:否決權。把材料送給證監會,發現有問題就可以否決。這樣證監會可以實施更好的監管。而完全靠審批作為監管,是可能做不到真正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