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私人銀行部投資顧問 李世彤
立立電子IPO288天之后宣布被撤銷,包括3家社保基金組合、十多家券商、22家公募基金公司在內的數萬名新股中簽的投資者終于得到了一個說法,5.67億元的本金被返還并得到1.28%的利息,當然結果令人很不滿意。相比之下,2000年7月通海高科的中簽者,雖然16.88億資金被鎖定超過兩年,但是最終換股為吉電股份借殼上市,眾多的投資者依然享受到了打新股中簽的幸福。
不過,在立立電子事件中,更值得慶幸的是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假設立立電子上市成功,誰也無法保證有關人士再次施展“乾坤大挪移”神功,屆時ST立立將橫空出世,如同當年的浙大海納。
想必立立電子的實際控制人王敏文夫婦還在叫屈,不過是“一女嫁二男而已,至于嗎?”江作良、馬俊等業內人士在當初入股時不會不懂,但依然巨資投入,原因不過是類似現象在A股市場已經屢見不鮮。想當年,湖南成功集團剛剛嫁入“酒鬼酒”,就將夫家的財產一卷而光,可憐了酒鬼酒的員工和眾多小股東,與“前妻湘泉集團”剛剛離婚,挪用的42億資金被追回后還未焐熱,又被二房“乾坤大挪移”。
類似的案例已屢見不鮮,為了保證A股的融資功能,為了讓股市為經濟付出更多的貢獻,為了讓“不差錢”的股民繼續留在股市,政府頻頻出手,或讓國企出面,或通過各種優惠推動民企出面重組,總之,力爭保證上市公司不真正退市,讓ST股成為“不死鳥”。
往事已矣,我們無力追究,不過,創業板就要開市了。十年磨一劍,更何況創業板已經成為無數投資者夢想中的淘金樂園。只是,如果立立電子事件在創業板重演甚至接二連三地出現,股民的利益誰來保護?全流通了,大股東賣光股票后套現資產挪用資金的可能性更大了,更可能存在大股東配合資本市場通過控制上市公司業績來操縱股價的可能性,創業板以民營企業為主,當眾多的民營企業紛紛被ST時,還有多少實力企業進入重組?
中小企業板的第一家ST股已經出現,ST瓊花的虧損恰恰是因為違規擔保。如今的創業板并非真實意義的創業板,從上市規則看,僅僅是中小企業板的延伸,沒有司法介入,怎么可能避免主板、中小企業板的違規現象在創業板越演越烈?誰來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