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許超聲)基金能否投資創業板?這一困擾業內多時的問題有了答案,中國證監會昨天向基金公司下發《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板上市證券的說明》,指出創業板作為一個新的證券品種,基金可以參與投資,但具體的基金能否投資創業板,要看合同契約的約定。
《說明》明確了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轉換債券,是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說明》指出,基金是否能投資創業板,需要根據基金合同,判斷擬投資的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和債券是否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范圍、資產配置比例和風險收益特征。《說明》強調,對于創業板股票和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基金需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尤其是事前披露。
據悉,上投摩根、國聯安、易方達、興業全球、東吳、華富、國泰、富國、匯添富、中銀、國海富蘭克林、嘉實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昨天已發布公告,明確表示公司旗下哪些基金可以投資創業板,并提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