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14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14日組織召開創業板發行制度培訓會議,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悉數到場。這標志著籌備已久的創業板進入實戰沖刺階段。按照部署,首批上市企業預計10月底或11月初掛牌。
根據培訓會議透出的信息,在創業板發行上市申請系列文件正式發布之后,企業將可以申報上市材料,預計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創業板將正式開閘接受材料。
而按照企業發行上市的程序,證監會自接收材料起兩到三個月可以完成審核,企業獲準上市之后還需要大約兩周時間進行詢價、申購等。由此判斷,首批創業板企業預計10月底或11月初登陸交易所掛牌交易。
自3月31日發布《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以來,證監會、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等相繼頒布后續規則。 “創業板主要規則的制定和發布工作基本完成,各項籌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弊C監會副主席姚剛在培訓會上表示。
除制度架構之外,創業板的機構組建準備也基本完成。姚剛說,證監會已組建負責創業板發行審核工作的創業板發行監管辦公室,現已進入工作狀態,目前正在抓緊組建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預計8月份宣告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已成立了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負責創業板的上市公司監管工作。
針對業界關心的申報主板上市的公司轉報創業板上市的問題,姚剛給出了明確答復:“目前在主板排隊等待上市的企業申報創業板沒有任何優先權,申報材料要重新根據創業板的要求修改,并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續!
據了解,目前有約400家企業等待主板的發行審核,不少企業考慮轉投創業板以求加快上市進程。證監會就此提醒,應該明確創業板的定位,看企業是否符合創業板的特點,不能把創業板當作小小板。
就創業板初期的發行工作,姚剛提出,為了使創業板市場能平穩推出并健康發展,各保薦人要“優中選優”,優先推薦符合創業板定位、具有突出自主創新能力和較高成長性的優秀創業板企業,優先推薦能充分體現創業板特色的企業。同時,要把握創業板市場定位,在幫助企業選擇上市場所時,一定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特點和主板及創業板的市場定位,不要為了搶進度而在兩個市場間搖擺。
附: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四步走
第一步: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第二步:投資者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第三步: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后,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
第四步: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后,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附:深交所發布 創業板開戶“十問”
1、何時開始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
答:投資者最早自7月15日起可以向證券公司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具體受理日期請按照證券公司的內部安排而定。
2、是否需要“盡早”申請開通?
答:自15日起一直到創業板正式推出后,投資者都可以隨時到證券公司辦理創業板交易的開通申請手續。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和到現場向證券公司提出申請,但簽署風險揭示書及特別聲明必須到營業部的現場辦理。
需要特別提醒,不必趕在7月15日開始幾天“扎堆”去營業部辦理申請手續,也盡量不要等到創業板首批股票上市交易前才搶著去辦理,而應有序地分期分批去辦理,避免因擁擠而帶來長時間的等待和不便。
3、具體要經過哪些流程?
答:流程大致分為四步:
一、投資者應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二、投資者要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三、投資者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并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如果風險承受能力較弱,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是否參與創業板交易。
四、投資者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
4、如何確認自己的交易經驗?
答:證券公司將依據中登公司提供的數據對投資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查詢,并根據查詢結果對投資者的交易經驗進行認定。
此外,投資者也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網站對本人證券賬戶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進行參考性查詢,網址為:http://www.chinaclear.cn/。
5、如何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答: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提出開通申請后需認真閱讀并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并核對相關內容后再予簽字確認。
6、交易經驗未達兩年如何開通?
答:對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原則上不鼓勵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如果投資者審慎評估了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要申請,則必須在營業部現場按要求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并就自愿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在5個交易日后為其開通交易。
7、是否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
答:原則上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到證券公司簽署風險揭示書等相關文件。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可作特殊情況。
8、是否必須到原先開戶的營業部辦理?
答:投資者原則上應在目前進行交易的開戶營業部辦理開通手續,但證券公司所屬營業部也可以受理在本公司異地營業部開戶投資者的開通申請和進行風險揭示書的簽署。
9、為何要提供個人情況和風險偏好等信息?
答:由于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并非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證券公司要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測評,幫助投資者判斷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提示風險。此外,一般還會要求申請人在辦理時留下個人影像資料。
10、轉托管后原開通申請是否還有效?
答:對于跨證券公司轉托管,在甲公司提出申請但未開通交易期間發生的轉托管,投資者到乙公司需要重新提出申請辦理開通。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的轉托管,投資者可向乙公司出具在甲公司簽署的風險揭示書復本,乙公司在復核簽署時間等內容后,可以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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