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監會8日發布的《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及相關配套文件,自然人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市場,原則上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而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目前滬深兩市中,理論上最多有9212萬戶,占總數88%的賬戶開戶者符合這一條件。
根據《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規定,自然人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市場,原則上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交易經驗的具體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的賬戶在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對此,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6月5日,滬深兩市A股與B股合計共有有效賬戶10909.7萬戶,而其中有9612.9064萬戶為2007年7月前開設,這意味著若按照開戶者開立賬戶后不久即發生首筆交易計算,在目前A、B股所有有效賬戶中,最多有88%的賬戶開戶者具有所規定的“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
國泰君安總經濟師、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對記者表示,創業板中所有上市公司均為股本較小的小市值公司,在創業板推出初期容易受到市場的過度炒作,這將對中小投資者形成一定的風險。因此,在如何防范中小投資者風險方面出臺制度化措施是必要的。
上海財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劍平認為,除《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外,創業板的制度性準備已經基本完備。他表示,雖然創業板的制度建設與現行各種市場制度銜接有一定難度,但一步步地試水仍然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