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相關發審委辦法和保薦辦法6月14日施行
記者 李俠
本報北京5月14日訊 記者李俠報道 在廣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中國證監會今天發布主席令,正式發布修改后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第62號主席令)、《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63號主席令),自2009年6月14日起正式施行。這兩個辦法的修改是創業板市場制度完善的重要一步。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上述兩辦法發布后,中國證監會將著手進行創業板獨立發審委的組建工作。
從修訂后的發審委辦法和保薦辦法看,它們與之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內容相比并沒有變化。這位負責人表示,自4月17日征求意見以來,證監會將公開征求意見與專家座談會意見集中在一起,總體看意見不是很多。這主要是因為本次兩個辦法的修改均屬于微調,兩個方法總共只修改了6處,都是在某一條中增加一款或兩款。同時,媒體對征求意見稿作了全面、正面的解讀,有效解決了市場的誤讀。
對于保薦代表人創業板企業簽字的家數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會在下一步相關的保薦制度安排、保薦機構專項培訓時聽取意見,并作出安排,不過總體的方向相對于主板是放開的。至于保薦代表人能否同時做主板和創業板市場,則是下一步考慮的問題,還得研究才能決定。
他還表示,在發審委辦法發布后,中國證監會將著手創業板發審委的組建工作。其中,組建的部分環節會向社會公開,比如會通過會計師協會、律師協會推薦相關人員作為候選人。在推薦完成后,證監會一方面會馬上對候選人進行公示,一方面證監會相關部門如會計部、法律部等也會就是否存在違規問題進行內部核查。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目前創業板相關的制度安排都在按照既定程序積極穩妥、有條不紊地推進中。在發審委辦法、保薦辦法發布實施后,將會就投資人準入公開征求意見,然后發布實施;下一步就是涉及創業板發行上市各方面的具體規定。他透露,目前關于創業板準入相關規定正在走程序,具體標準現在不方便透露,“肯定會比想象的要更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