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證監會發布創業板兩配套規則的征求意見稿,對創業板發審制度和保薦辦法進行了明確。有關專家指出,這意味著推出創業板的基本制度條件已經完備。
證監會表示,將針對創業板的發行審核單獨設立發審委,委員共35人,比主板要多出10人,并且所有委員與主板互不兼任; 此外委員還新增管理等專業人員。
信達證券研發中心黃祥斌表示:“創業板本身可能意味著它是一個具有一些科技上、技術上可能更具有創新意識,但是同時也意味著這些公司可能面臨比較大的創業型的風險,增加審核委委員,可以從更多、全方位來審核這些擬上市公司。我覺得這對于整個創業板健康發展非常有利的。”
業內人士分析,隨著關于新規的不斷發布,創業板出臺已經進入倒計時程序。
首先從法規上來說基本法規已經頒布,今年3月底,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并從今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其次,設定專門的發審委從審批管理部門進行了明確。
目前,推出創業板的還需要解決的大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少,只剩下一些細節問題。
信達證券研發中心黃祥斌說:“其一就是首日上市的股份的比例,另外一個就是戰略投資者的鎖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