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7日電(記者 陶俊潔 劉詩平)為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質量,降低市場風險,中國證監會17日發布了《關于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擬設立單獨的創業板發審委,由35名委員組成,旨在發揮發審委的專業審核功能。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擬在創業板上市企業在發行條件、信息披露、持續監管等方面較之主板存在差異,按照獨立審核的要求,需要設立單獨的創業板發審委。
此次修改特別強調了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的獨立性,規定主板發審委委員、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和并購重組委委員不得相互兼任。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創業板審核工作與主板相比具有自身的特點,做出這一規定主要目的在于保持創業板發審委較強的獨立性,提升專業水準。
與此同時,證監會將適當增加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人數,并加大行業專家委員的比例。這位負責人表示,由于擬在創業板上市企業往往具有較新的技術或模式,發審委委員在會計、法律等專業人士基礎上,適當吸收熟悉行業技術和管理的專家,以體現創業企業審核要求。
為此,擬將原《發審委辦法》第六條修改為“發審委委員由中國證監會的專業人員和中國證監會外的有關專家組成,由中國證監會聘任。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為35名,部分發審委委員可以為專職。其中中國證監會的人員5名,中國證監會以外的人員30名。發審委設會議召集人!
這位負責人表示,創業板發行審核將充分發揮專家討論與審議的作用,對發審委實行問責制度。按照主板的經驗,創業板發審委要加強監督,健全工作規程,將發審委委員名單與上會企業名單公開,對委員實行必要的回避、承諾等制度,以確保形成高效、公正、廉潔的創業板發審委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