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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7日15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16位委員代表作大會發言。
[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李讜] 我的發言題目是《建立長效機制 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升級》。
當前,全球經濟形勢異常嚴峻,金融危機仍在擴散和蔓延,我國經濟也進入了新世紀以來發展最為困難的時期。其中,中小企業出口增速明顯放緩,經營利潤出現下滑,減產、停產和倒閉現象增多。中小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迫切需要改善發展環境,增強抵御風險能力。我們認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解決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是當務之急。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4000萬戶,實現工業總產值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近70%,上繳稅收占國家工業稅收總額的60%左右,提供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中小企業也是技術創新的生力軍,我國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都是由中小企業完成的。
因此,必須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升級,使中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并促其轉“危”為“機”。只有這樣,“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才有堅實的基礎和可靠的保障。為此,我們建議:一、落實行業準入的相關政策。目前高校畢業生就業難是全社會關注的問題。據調查,我國近50%的畢業生在中小企業工作。而在發達國家這一比例在65%—80%。所以,我國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的空間還很大。
我們建議切實落實“非公經濟36條”中相關政策,除國家明確禁入的領域外,都要堅定不移地對民資開放,拓寬我國中小企業創新升級的渠道,改變長期以來中小企業主要局限于傳統制造業和服務業的格局,促進我國先進制造業和金融、信息等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廣闊的就業、創業途徑。
二、加快中介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和高校間的合作、交流與創新。目前我國中小高科技企業數量多但是不強。“多”是指已建立了62家國家大學科技園、548家科技企業孵化器、1331家生產力促進中心和6萬多個科技中介機構;而“不強”是指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和高校之間沒有形成如同發達國家那樣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鏈和集群優勢。因此,我們應建立中小企業服務系統,培育一批高素質的科技中介機構。建立合作創新的風險分擔與收益共享機制,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之間的戰略聯盟,使中小企業獲得持續的創新能力。
三、制定和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產業升級的財政稅收政策。以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是國際通行的做法!睹绹a品購買法》規定,在政府采購項目報價中,只要本國供應商為中小企業,其報價不超出外國供應商報價的12%,則優先交由本國供應商采購。去年財政部也出臺了《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但在實施過程中,還要不斷完善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和評價體系以及采購運行機制,確保中小企業能夠公平公正參與政府采購。同時還應進一步強化國家關于技術開發等配套政策的執行力度,保持稅收優惠政策的持久性,使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夠獲得持續穩定的支持。
四、強化金融支持與服務中小企業的力度。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比重太低,僅10%左右。金融機構對中小型企業信貸投放仍以抵(質)押貸款為主,而信用貸款占比不足20%。在今年1月份高達1.62萬億的信貸投放中,投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貸款占了絕大多數,而中小企業貸款所占比例仍然偏低。
銀行為什么不愿意給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抵押、融資渠道存在問題。我們建議盡快建立跨部門征信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發展社區銀行,節約銀行審貸成本,激發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熱情。
逐步完善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制度,使無形資產也能夠作為財產抵押,合理擴大信用擔保的覆蓋面,允許企業按有關規定以知識產權和有效動產作為財產抵押向銀行貸款。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的投入。適時推出創業板,使更多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優質中小企業與資本市場對接,積極發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債券市場,逐步拓寬創業投資基金的來源,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流向風險投資。(新華網)